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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5月05日 星期四

    商品房“暴利”时代将终结

    《 文摘报 》( 2011年05月05日   02 版)

        均价飙升2万元被举报“暴利”

        去年5月21日,律师李雪森依据《价格法》向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进行实名举报:北京朝阳区东坝乡一楼盘涉嫌牟取暴利。举报的理由是,该楼盘2008年开盘时的价格是9000多元/平方米,然而2009年11月到2010年4月,均价从14690元/平方米暴涨到36000元/平方米。

        李雪森认为,土地成本没有增加,钢材水泥的成本也没有较大的涨幅,房价却在短期内迅速增长,让人难以理解这是正常合理的经营行为,“涉嫌牟取暴利”。

        反暴利锁定房产业

        中国房地产学会执行主席陈贵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化初期,一个自有资金千万的人,可以利用政府和银行的钱拿地,然后用土地抵押获得更多开发资金。几个项目后,身家就飙升至上亿元,“从自有资金角度看,中国房地产行业是绝对暴利。”

        商务部专家梅新育表示,中国房地产市场暴利“众所周知”,“在中国内地各类富豪榜上,房地产富豪们始终占据显赫地位。”以“福布斯2005中国富豪榜”为例,前50人中就有15人以房地产为主业,但“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前300名内,无一家地产商。

        重拳终结“暴利”

        不过,国八条、国十条后,这个行业的门槛已经提高,加上信贷、物价的提高,行业洗牌,中小企业将逐步退出,加上5月1日已正式实施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时代似乎即将终结。

        但有置业专家认为,根据近年上市房企年报,其年均毛利率为35%左右,除去税收、管理成本,净利率16%左右,是否属于“暴利”值得商榷。此外,一些年头长的二手房,增值大,只能规定年均增长幅度,但多少合适?同时,“反暴利”成本可能转嫁买方。  

        (《京华时报》4.28 翟烜 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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