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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4月28日 星期四

    “神童”为名誉状告特级教师

    《 文摘报 》( 2011年04月28日   03 版)

      1岁,小窦从“横竖撇捺点弯勾”开始,认识了几百个字;2岁,父母以童话、笑话和漫画等形式,让小窦学习字、画画儿;3岁,小窦学会查字典等工具书,能翻阅各类少儿书报杂志;4岁,小窦开始学习小学课本;5岁,小窦发表第一篇童话、第一首儿童诗和16幅画作,此后陆续发表童话二十多篇;6岁,小窦创作《某某流浪记》,内容为小窦六岁半前的生活经历及其日记、童话节选。2003年8月,文汇出版社出版了《××的年华》一书,内容为小窦四岁半至七岁半的日记、童诗、童话。同月,文汇出版社出版了《××是这样成长的》一书,作者为小窦的父亲,内容为小窦的教育成长经历。

      2003年,小窦和沪上中学特级教师黄先生共同参加了上海电视台《有话大家说》节目。之后,黄先生在《文汇报》上发表了《起跑线上不要急于定输赢》一文。文章中与小窦有关的内容有:“早熟的果实不甜美……六岁就出版长篇小说的小窦成名后就自以为是,以为自己多么了不起,甚至说别人与他合影是为了卖钱,可以到处炫耀。还说自己的作品可以‘留给后人看’。……成名的结果不是爱他,实在是害了他!”该文被心海扬帆中小学心理辅导论坛等网站转载。

      2004年,黄先生与沪上一家报纸的学记团谈写作与做人,访谈内容以《文学写作须拒绝急功近利》为题发表在这份报纸上,文章中与小窦有关的内容有:“关于‘神童出书’现象,成人的功利不该玷污孩子心灵……去年12月份,上海电视台邀请我去做一档节目,话题是关于7岁神童小窦出书。为了做节目,我预先把关于他的一些书看了一遍,可是其中反映出来的一些东西,让我非常吃惊。其中,小窦在电视台接受采访时有人要求合影签名,他的反应是‘他们要和我合影,他们要我签名,他们要占我的便宜’。当邻居送给妈妈白菜之后,他想‘他们有什么目的?’还提醒妈妈要当心一点,不过要装作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一个小孩子居然写出这样的话,该是怎么样的一种心理?……我通过仔细阅读后发现,小窦父亲写作的一本书和小窦的书,其中有170段的东西都一样,这究竟是父亲抄袭儿子的还是儿子抄袭父亲的?”该文被瑞安家教网等网站转载。

      小窦认为,黄先生在公开演讲以及相关文章中对他进行“无休止地辱骂”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2010年6月22日,小窦将黄先生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黄先生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余元。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小窦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小窦不服,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上海市二中院认为,黄先生对上诉人的作品进行了负面的评价,但是尚未达到侮辱、诽谤的程度。小窦诉称其因此而导致无法正常就学,并无证据予以印证。因此,原审法院认为黄先生并不存在侵犯上诉人小窦名誉权的行为,并无不当。

      (《上海法治报》4.20 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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