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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4月28日 星期四

    限购后以公司之名买房

    《 文摘报 》( 2011年04月28日   02 版)

        今年2月中旬,北京出台“京15条”限购令。为了买房,有人想出了代办社保或纳税证明等“办法”,“实际上,现在由于政府查得严,这个也行不通了,很多人开始通过其它途径买房。”房产中介李经理说。

        比如外地人可以在北京注册开办公司,以公司的名义买房。“公司法人是个人独资,去工商局注册也就需要7天至15天,注册金额2~3万元都行。最近我手中有个客户,就以投资公司的名义,买了套几百万的房。”不过李经理也表示,和个人购买的住房相比,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住房,每年都要缴纳房产税,税额是以房产原始价格的70%为基数,按照1.2%的比例收取。

        “既然是公司,总不能没有营业额吧,被发现了怎么办?”对于记者的疑问,李经理说,这也好办,到年检时,只要找个人做下账就行,然后交个1000元的维护费,这些都还是很容易操作的。

        (《中华工商时报》4.18 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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