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上半月版的《知音》杂志,刊登了署名为毕淑敏的文章《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随文还刊发了毕淑敏与儿子的合影作为插图。
毕淑敏称,该文并不是自己写的,文中有多处失实描述,以她的口吻负面评价其儿子,严重影响了她与家人的正常生活。据此,毕淑敏将《知音》杂志社告上法庭,要求该杂志停止侵权、并赔偿各种损失40.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该文确实不是毕淑敏撰写,判决《知音》杂志赔偿毕淑敏10万元。
2010年2月,因为同一篇文章,毕淑敏的儿子芦淼再次起诉《知音》杂志。他认为文中存在大量歪曲事实和杜撰的情节描述,且未经许可擅自披露了他的单位等个人信息,给他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芦淼向《知音》杂志索赔1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知音》杂志对芦淼作出字数不少于100字的道歉,并赔偿芦淼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宣判后《知音》杂志提出上诉。
日前,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毕淑敏与芦淼虽为母子关系,但在人格权上相互独立,被侵权方有各自独立的赔偿请求权,并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青年报》4.25 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