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因点名批评了当下舆论热议的“瘦肉精”、“染色馒头”事件,温家宝总理这句话被媒体广为转载。
事实上,总理另一段与之相关的言辞似乎更值得舆论关注。他说,“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
这番讲话剑之所指,是转型社会的道德文化重建,是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社会信用关系的重构,而这些重建与重构,需要法治来保驾护航。
在法治不完善的环境下来谈道德的提升是奢侈的。人是利己的动物,总是趋利避害,尽可能地保护自我的利益,避免被惩罚。只要没有刚性的约束,人们总是容易被自己的欲望所牵引,摒弃道德,挑战法律。相信那些无良企业、不法商人、失职渎职官员并没有少接受为人要诚信的道德教育,在公开场合,他们满嘴也是仁义道德,但是,一旦发现法律“打瞌睡”,或者可以通过权钱交易绕过法律惩戒,私欲便很容易漫过内心的道德堤坝,呼啸而至。
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唯利是图、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等丑恶和腐败行为的土壤,请从完善法治开始。
(《人民日报·海外版》4.19 郝洪)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