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04月21日 星期四

    红楼内外,百年恩怨

    《 文摘报 》( 2011年04月21日   06 版)

        在过去的几年里,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苗怀明不知道多少次在网络上跟《红楼梦》的爱好者发生论战。

        其实,对于红学的争辩,苗怀明并不反对。在他看来,正因为有了第一次全国范围的红学争辩,《红楼梦》这样一本过去的禁书,才会登堂入室,在大学课堂上被普及。

        君子之辩

        那一次争辩,一派的首领是胡适,他被公认为新红学考证派的鼻祖,另一派则是蔡元培,是著名的索隐派,代表作是《石头记索隐》。

        “那是一场君子之辩。”谈及这场90多年前的争辩,苗怀明言谈间充满了掩不住的激动。

        这场论争是胡适率先发起的。1921年,他在学生俞平伯、顾颉刚的大力帮助下完成了《红楼梦考证》改定稿。在该文中,他虽然承认蔡元培“引书之多和用心之勤”,但还是将蔡元培归入“附会的红学”中的一派,认为蔡氏的“心力都是白白的浪费了”,是在猜“笨谜”,并对其研究中的不合理与不严密处进行批驳。 

        两人虽然私交不错,但胡适的言辞相当激烈。文章写成后,他还亲自送给蔡元培,听取意见。

        稍后,蔡元培在为《石头记索隐》第六版写自序时,对胡适的批评进行了回应。在该文中,他表明了自己治学态度的审慎和研究方法的可靠。

        “胡适当然不依不饶,非跟蔡校长辩出个黑白。”苗怀明说,“蔡元培也很大度,不仅不用权势压制胡适的言论,还找来其久寻不遇的《四松堂集》刻本,为胡适解决了有关曹雪芹生平的一些问题。”

        “最早把《红楼梦》搬上大学课堂的是鲁迅。”苗怀明说,“除了蔡胡之辩,早年王国维也对《红楼梦》有公开的研究著述,这么多宗师级的人物都研究《红楼梦》了,对其他学校来说无疑是一种鼓励,也纷纷把《红楼梦》这本禁书搬到课堂上,一直延续到今天。”

        一个特殊的红学爱好者

        “1949年之前,主要的红学研究者局限在学术范围内。”苗怀明说,“真正让红学普及到民间,还是因为《红楼梦》有一个身份特殊的爱好者,毛泽东。”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发动了两次与《红楼梦》有关的政治运动,一次是1954年的“批判俞平伯运动”,一次是1973年的全民“评红”运动。

        自1923年《红楼梦辨》出版之后,俞平伯的红学观点逐渐变得成熟。从1949年到1954年,俞平伯除了出版专著《红楼梦研究》,还针对《红楼梦》发表了50多篇论文。《脂砚斋红楼梦辑评》和《红楼梦八十回校本》也主要完成于这一时期。

        这时,毕业于山东大学的李希凡与蓝翎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红楼梦》的文章被刊发,文章中,他们就俞平伯文章中的一些观点提出异议。“谁料,这些原本只是学术讨论的文章,受到了毛泽东的重视,于是,一场针对以俞平伯为首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批判运动就此展开。”苗怀明说。

        “这场运动之后,红学被赋予更为浓厚的政治色彩。对不少红学研究者乃至整个古代文学的研究者来说,他们从俞平伯身上得到的是十分惨痛的教训,不能不考虑自己的处境和出路,他们要么保持沉默,明哲保身;要么转向毫无政治色彩的文献梳理与考证。”苗怀明说。

        “之所以现在民间有那么多红学爱好者,我想是跟1974年那场全民‘评红’分不开的。”当全民“评红”的最高指示出现后,为了配合这场运动,国家重印或新版了一批原来只有少数学者才能看到的孤本秘籍,像冯其庸这样年轻一代的红学家也在那场运动中成长起来。

        当代红学热,金钱的动力

        近30年来,“红学”已然热闹非凡。让苗怀明感到担忧的是,这场红学热,更主要的驱动力量来自商业利益。

        “早先有个无良商人,拿一张清人的肖像画,改一下题词,假冒是曹雪芹的画像。后来,假冒的越来越多,曹雪芹的书箱、曹雪芹的故居、曹雪芹的砚台,统统有假货出现。”苗怀明说,“一开始还是个人造假,现在渐渐变成地方政府参与造假,比如之前发生的曹雪芹祖籍之争,曹雪芹的足迹之争,在所谓学术研讨的背后,统统是为了争夺商业利益。”

        进入21世纪,有关“红学”的大众书籍越来越多。“这些研究与《红楼梦》到底有没有关系,能否推动学术的发展,没有几个人真正关心。”苗怀明说。

        (《周末》3.31 周益)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