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昆明市儿童医院的门诊大厅、住院部,患者要喝一杯600毫升左右的开水,必须花5角钱用投币式开水器购买。常带孩子来就诊的陈女士说:“医院真是掉钱眼里了,怎么能这样对待患者呢?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医院应该像机场、车站一样,免费提供饮用水啊!”
院方解释,过去提供免费开水,很多人不注意节约,接完水就让水龙头开着,浪费严重,有的患者家属还用饮用水洗东西。为此,院方从今年开始改变开水供应方式,一律改为有偿供应纯净水。
“遏制浪费”、“杜绝资产流失”的说法其背后暗藏公益行为与公众素质之间的对垒。
学者宋笛认为,医院“卖水”有悖于公共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定位,最好取消。不过,如今公立医院成本支出在增加,当前还不完全具备公益属性。从遏制浪费、保障患者安全和健康的角度考虑,不妨将规矩制定的细致一些,“比如门诊部,各部门收取的诊疗费用并不包括开水供给,可以适当考虑收费,但一定要明示患者,更要通过物价部门的核准,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新华每日电讯》4.7 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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