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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4月19日 星期二

    民生论坛

    农村治安外包有弊端

    《 文摘报 》( 2011年04月19日   02 版)

        由于外来人口居多,温州瓯海区娄桥街道的玕东、玕西和玕南等3个村日前试点治安承包:由街道派出所牵头,请保安公司在各村巡逻。如果村里发生偷盗等刑事或治安案件,保安公司将会被扣款。如果在一年之内,治安良好、巡逻尽责,保安公司除可以拿到36万元承包费外,还可以拿到奖金。

        相关负责人表示,保安公司巡逻队并没有执法权,其主要任务是发现犯罪行为,并配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治安能否承包?除具体细则的合理性有待论证外,将“治安”这一原属于政府行政职责的“分内事”进行转包,其合法性也一直广受质疑。

        “治安承包”跟行政法上的行政委托类似。然而,承包主体到底是对当地公安机关负责,还是对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即村“两委”负责?如若出现“权力寻租”、“法盲执法”,甚至是“私设公堂”、“刑讯逼供”等现象,这些问题又由谁来承担责任?

        (《浙江日报》4.11 徐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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