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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4月19日 星期二

    警惕“一票否决”被异化

    《 文摘报 》( 2011年04月19日   01 版)

        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除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外,坚决清理各种不符合规定的“一票否决”或具有“一票否决”性质的检查考核。此前,广东、新疆等地也出台了类似举措。

        长久以来,“一票否决”成为上级“铁腕”、“决心”的代名词。然而,如果仅仅因为表示“重视”、强调“力度”,就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最终,“一票否决”的分量与效用将趋向于零。

        过多过滥的“一票否决”被否决,于“一票否决”而言,是一种正本清源;对基层干部来说,是一次集中减负;从治理水平来看,也是一个提升契机。

        首先,“一票否决”是一个问责举措。问责的前提是“权责明确”,但从现实来看,许多“一票否决”的背后,往往是权责错位,是上级的懒政思维,正如有干部言,对乡镇干部实行的许多“一票否决”并不公平,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

        其次,“一票否决”是一种资源配置。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过多的“一票否决”会使下级疲于应对,导致表面文章的产生;或者顾此失彼,不计成本调动一切资源完成“一票否决”的工作项目。这势必助长短期行为,给社会的稳定和谐埋下隐患。    

        那些关乎基本国策的“一票否决”,必须认真坚持下去。但“一票否决”不是万金油,不能成为包装懒政思维的精美外衣。一个科学的考评体系,要强调执行力,更要权责分明;要看数字材料,更要考虑群众感受;要看到当前绩效,更要考虑主观努力、客观因素和长远发展。

        (《人民日报》4.13 范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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