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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4月16日 星期六

    买家电“延保服务”要问清

    《 文摘报 》( 2011年04月16日   02 版)

        北京消费者赵先生在购买洗衣机时经销售人员推荐,同时购买了3年延保服务,可洗衣机在“延保期”出现故障后,厂家修复仍然收取了修理费。原因是当初要求赵先生购买延保服务的是家电卖场,与厂家无任何关系。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家电厂商和家电卖场都推出了“延保服务”,但由于存在捆绑销售、合同不明、混淆保修方等现象,让消费者在购买延保服务时一头雾水,甚至掉入“陷阱”之中。

        家电故障高发期有两个,一个是购买后使用的1年内,第二个则是5年以上至产品使用寿命结束。绝大多数家电厂商和卖场规定的“延保期”是家电正常保修期后的1~3年内。

        消费者如要购买延保服务,务必问清谁负责维修,对延保服务范围、期限、故障责任界定、承保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核实清楚,并进行书面约定。保管好购货票证、延保服务约定等证据。

        (新华网4.7 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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