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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4月14日 星期四

    成都出台农村住房保障制度

    《 文摘报 》( 2011年04月14日   01 版)

        近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表示,成都已出台《关于建立农村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在2012年内全面建成农村住房保障体系。根据《意见》,成都约有600万农村居民,保障体系将全部覆盖。

        农村保障房是一个新生事物,其建设和管理尚无先例可循。目前城镇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有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三种方式。据悉,成都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将主要选择廉租房这一方式。

        农村保障房的准入门槛,涉及了家庭年收入及财产和家庭住房面积两个指标。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范亮称,家庭收入及财产方面的规定,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由各区县自定。而另一指标——家庭住房面积人均16平方米以下,是全市范围城乡统一的固定标准。

        事实上,目前农村居民的住房面积都比较大,而新增人口的住房困难也尚未显现出来,因此,成都市农村住房保障的需求和预期并不一定能吻合。“宅基地虽然承担了保障的功能,但属于农民财产。保障是政府的职责,不能不做。”范亮说。

        在他看来,这个制度暂时可能用不上,“但制度应该先出来。”范亮称,制度的意义在于保证“城乡居民均等享受公共服务”。尤其是在农民财产权固化之后,这种制度设计和安排就显得更为重要,也是农村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之后的制度保障。

        (《经济观察报》4.11谢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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