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03月29日 星期二

    理财产品暗减一半收益

    《 文摘报 》( 2011年03月29日   02 版)

        上周五是北京市民李阿姨一款理财产品到期的日子,但她打电话给银行才知道,不仅当天资金到不了账,而且最晚要本周五才能拿到钱。

        “我买的是7天理财产品啊,怎么成了14天了?”李阿姨纳闷。

        记者按照她提供的产品名,替她咨询了该银行。原来,这款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是2011年3月11日到3月18日,但规定到期后还要有个“清算阶段”,真正的资金到账日是“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所以资金到账就是本周五了。

        李阿姨新的问题又出来了:“等这7天,钱的利息怎么算?”“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银行回答。

        李阿姨算了一笔账:这款理财产品,银行给她的承诺是收益率(年化)为3.80%,比现在一年定期存款利率3.00%合算。但有了这个“清算期”后,账就得另算了:7天有收益,7天银行不给利息,那不是等于年化收益恰好缩水一半,只有1.90%了么?

        专家提醒,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最好选择起息日前一天购买。

        (《法制晚报》3.21 张焱)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