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以家庭为单位纳税
美国个税是向低收入者倾斜,对高收入者收取额度较高的税,也就是“劫富济贫”。
在美国收入最高的1%人群,贡献了全美个人所得税的40%;前10%的高收入阶层,贡献了71%;而低收入阶层的50%人群,只缴纳了全美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
美国用人企业在发薪水的时候,为职工代扣一定比例的税款。每年年终,用人单位向所有员工寄发本年度的收入表。这个表格的副本交给国税局。所以原则上,政府了解所有人的收入。人们按照这个“官方”数字,填报税务报表。
法国:重点盯住高收入人群
“共享社会财富”是法国税制一大理念。法国的收入所得税税率是高额累进制,即收入高的人多交税,收入少的人少缴税。对年收入低于8242欧元者开征7.05%的个税,如果年收入超过47131欧元,税率相应升至49.58%。
印度:个税征收男女有别
印度2011至2012财年将提高个税起征点,基本个税起征点由年收入16万卢比(约合人民币23000元)提高到18万卢比,老年公民起征点由年收入24万卢比提高到25万卢比,妇女起征点维持在年收入19万卢比。对于巨富阶层,也就是每年收入超过百万卢比的,政府还可以酌情加收10%。由于起征点规定的比较高,印度只有大约3000万人具有纳税人“资格”。
对于高收入者,印度税务机关是一个也不会放过,密切监视着这些人的“一举一动”。税务部门把主要目标锁定在一些“重点对象”上,这些人主要包括有可能贪污受贿的高官、经营多家企业的巨富以及到处走穴多以现金结算的演艺人士。
日本:征税考虑到家庭负担
日本个税的起征点根据家庭成员的人数多少而不同。许多日本人尽管年收入相同,但如果抚养的子女人数不一,需要赡养的老人数量不同,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就有很大不同。如果是一对夫妇加1个孩子的工资收入者,起征点为283万日元;如果是没孩子的家庭工资收入者,起征点为220万日元;如果是独身的工资收入者,那么起征点为114万日元。
(《北京晚报》3.7温玉顺 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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