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德国亚琛警方逮捕了一名抢劫银行未遂的嫌疑犯,可还没等把他送上法庭,逮捕他的警察就先收到了嫌犯律师的起诉书,坐上了被告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警方在逮捕劫匪的过程中涉嫌行为失当,在嫌犯已表示放弃抵抗投降后,警察还是对其进行了“野蛮逮捕”,将嫌犯的红色外套套在他头上,还把他的裤子弄掉了。最后,嫌犯只穿着薄薄的上衣和内裤就被押上了警车。这一幕还被人拍了下来,登到了报上。事后,嫌疑人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决定为自己的尊严讨个说法。于是他将逮捕自己的警察告上法庭,代理律师表示:“这是明显的违反人权的行为,给我的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羞辱和尴尬。”
虽然这起诉讼尚未有结果,但却说明:即使是嫌疑犯,其尊严也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青年参考》3.4 林凡)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