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教授安体富表示,预测这次我国将把个税的薪酬扣除标准提高到3000元。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2008年北京市每户家庭的平均人口为2.8人,每户平均就业人口为1.5人,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也就是每户家庭每月平均支出为3841元(16460×2.8÷12)。如果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则每户扣除额就是3000元,与实际需求相差841元,只能满足北京市民78%的基本生活需求。换算到上海,也只能满足上海市民66%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个税起征点至少应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
个税现行的九级税率也将相应调整。按照现行税率表,扣除“三险一金”和2000元的扣除标准后,超出金额在0元~500元、500元~2000元、2000元~5000元、5000元至2万元,个税分别对应5%、10%、15%和20%的税率。超出部分在2万元以上的,每隔2万元,税率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税率为45%。我国在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税率等级,扩大级差,尤其是扩大首级税率的区间,例如将0元~2000元都改为适用5%的最低税率,可以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负担。
引入以家庭为单位来申报纳税,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借鉴美国模式。这种模式照顾到了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比如养育孩子、一个人工作等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额。
(《京华时报》3.3 赵鹏 陈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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