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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3月01日 星期二

    因丑杀人的川大男生获死刑

    《 文摘报 》( 2011年03月01日   03 版)

        2010年3月30日,四川大学学生曾世杰在江安校区明远湖边将同校女生彭某杀死,并将两名同校男生砍伤。

        事后,经多方调查和曾世杰自己交代,他与受害者并不认识,只是进入大学后,认为自己遭到周围同学歧视,又因容貌遭到别人嘲笑,最终出手杀人。

        后经司法鉴定,曾世杰在作案时无精神障碍,并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成都中院一审判决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曾世杰已经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了上诉。

        曾想效仿马加爵

        昨日,四川姚飞律师带着代理委托书和记者的问题,走进了看守所的会客室。

        这是姚飞第二次见到曾世杰。他说,尽管这次见面,曾世杰的精神状态不太好,但看起来却很斯文,每次回答都说得不多。

        “我觉得马加爵和我很像,就在日记里写了他的事。”曾世杰说,他曾写过日记,同情马加爵,因为觉得自己的经历和他很像。从读大一的时候,他就觉得周围的同学看不起他,当时就曾想过效仿马加爵的做法。

        “别人一直笑我丑,我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曾世杰两次回答杀人原因,都强调是因为容貌遭到嘲笑而杀人。在看守所里的这段时间,他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但却一直想不通。

        想帮跟他一样穷的人

        “如果当时没有杀人,我想我会是一个好人。”在大学时,曾世杰读的是公共管理,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毕业后成为一名经理。他说,其实他想过,如果自己有能力,想多帮帮那些跟他一样穷的人。

        “如果改判,不说回报社会,至少以后踏踏实实做人。”对于曾世杰来说,他曾经有很多如果,但现在他想得最多的却是后悔。

        在看守所里,曾世杰常常思考死亡这个问题,他说:“现在想想,还是活着好些。”以前努力读书,就是想走出农村,给家里做点事。现在让他最放不下的还是家里的老父亲。

        昨日,在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后,曾世杰在委托代理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姚飞律师已经和高院联系,准备为曾世杰做第二次精神鉴定。

        (《华西都市报》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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