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网站针对“税收收入如何花”问题,对5000名普通民众展开调查,其中,有51.1%的人表示“我交了税但不知道税干吗用了”,仅有3.2%的人选择了“缴税用途一清二楚”。
目前,我国医疗、失业、养老等基本的社会保障尚未覆盖全面,百姓在教育、住房等方面的负担愈加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人“不知税收用途”的现象,无疑是一个值得考量的社会问题。这背后,隐藏着多种缺失。
在我国,税收征管总体上以监控为主,重管理、轻服务,纳税服务观念比较淡薄,从立法、执法到司法都存在着税务机关凌驾于纳税人之上的现象。也正因为如此,长期以来,纳税人一直处于被指责和非议的地步,而权利的享有和尊重似乎被有关方面忘记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
此外,在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上也存在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现象。政府收了税,就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各种服务。如果交完税后,对怎么花这些税款毫无发言权,甚至被贪官污吏们挥霍浪费,纳税人也无权置喙,那么,纳税人的身份意识就无法树立。
开征何种税、如何开征、开征以后如何使用等诸多问题,无不要求体现公民的意志、反映纳税人的意见。面对“五成公众不知税收用途”的现象,必须改变纳税人仅负有纳税义务而权利得不到伸张的怪相。
(《北京青年报》2.10 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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