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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2月10日 星期四

    那些“飞”到外省的土地

    《 文摘报 》( 2011年02月10日   01 版)

        天子村村主任陈和平的桌上,摆着两部电话。一部贴着“重庆”,另一部贴着“四川”。“这是为了节约电话费。”他说。

        在行政区划上,天子村属于重庆。但是,这个村子却在四川省武胜县的版图之内。天子村到武胜县城仅40多分钟车程,而许多村民一生也没到过重庆。这般境况,只因为他们住在“飞地”上。

        简单而言,“飞地”是指那些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又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在现实中,他们并不罕见。飞地的产生,大部分是因为行政规划问题。比如因历史原因,香河县等三县隶属于河北廊坊市,却与该市之间隔着北京和天津两个直辖市的土地。由于面积太大,所以几乎在所有的全国地图上都可以看到“河北”被标注了两次的现象。

        在中国的西北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往往会形成“民族飞地”。在湖南境内就有一块属于贵州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飞地,而贵州境内也有属于一个湖南少数民族自治乡的飞地。

        此外,由一级政府出面,在另一个行政单位辖域内建农场、工厂、矿山,就会形成“经济飞地”,这往往出现在土地稀少的直辖市。在中国,“飞”得最远的土地,是黑龙江省界内的双河农场——它隶属于北京,两地相距1060公里,这个农场如今是北京的劳动教养和绿色产品基地。

        原本,抽象的界限概念,并不会影响“飞地”居民的日常生活。而行政管理的隶属关系,却使得“飞地”之上的居民的生活有点不大方便。“飞入”湖北省境内的河南省河石槽沟村,只有一所只到四年级的小学,孩子们上五年级和初中,就不得不到河南省的荆紫关镇。尽管附近就有湖北的学校,却不能就近入学。

        对于这种不便,湖南省民政厅人士说:“那些没有资源争议的区域,一般通过协调都是可以调过去的。但如果涉及资源丰富的,就要考虑用什么去补偿损失方。”

        整体上,国家对“飞地”的调整持谨慎态度。“阻力不大的会尽量消除。”湖南民政厅人士说。但是,也要评估改变现状的后果,若是会影响到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则不会轻易改变。

        (《南方周末》1.27 沈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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