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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2月10日 星期四

    一场大雪引发的官司

    《 文摘报 》( 2011年02月10日   07 版)

        几年前,我和妻子租住在美国蒙大拿州波兹曼市一栋旧式公寓的一楼。波兹曼市是美国著名的大学城,名校林立,美景如画。

        一个冬天的早上,我起床后发现,夜里下了大雪,外面白茫茫的一片。我的美国邻居们都穿着厚厚的大衣,戴着帽子、手套,弯着腰,正在各自家门前铲雪。“这些美国人倒是挺勤快的。”妻子打趣地对我说,“你的脚前两天才受伤,就别那么积极了。”我点点头。

        中午,我正在家做饭,忽然一位警察来敲门。那位警察说,由于我家门前的积雪没及时铲掉,一位行人不慎摔倒了,受了皮外伤,于是报警。我委屈地说:“每天有那么多人从我家门前走过,不小心摔伤,和我有什么关系呢?”警察说:“政府规定,如果夜里下了雪,市民在早上9点以前必须把自家门前的雪清扫干净。可是直到中午12点您都没出来扫雪,行人就可以投诉您。现在,行人在您家门前摔倒了,按照规定,您必须承担一定的赔偿。”

        天下居然还有这样的规定!我惊讶得睁大了眼睛。“一周内,您将收到法院的传票,请按时出庭。”警察说完,礼貌地向我告辞。

        这场官司打下来,我支付了1200美元的赔偿金,因为没有及时清扫门前积雪,还缴纳了200美元的罚款。我肠子都悔青了,要知道,1400美元对刚来美国的我来说是一笔“巨款”,我买那辆二手车才1500美元!

        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在美国的日子,每逢冬季,我和妻子都把自扫门前雪当成头等重要的事。

        (《青年参考》1.28 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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