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安徽省砀山县一些单位和居民都收到了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该县房产局局长刘江辉有“贪污受贿、嫖娼”等行为。这封举报信出自这名局长的前妻和17岁的儿子之手。随后其子又将这封举报信以《宁跟要饭的母亲,不跟当官的爹》为题,上传到一论坛,迅速被天涯等国内知名论坛转载,引起了网民的热议。
2月24日,刘江辉被砀山县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刑事拘留。经过检察机关长达数月的调查,查明刘江辉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011年1月7日,砀山县人民法院对刘江辉贪污受贿一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刘江辉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北京青年报》1.11 李涛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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