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9日获悉,重庆市政府将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据悉,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订,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据媒体报道,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去年6月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了重庆房产税的思路,先对别墅、200平方米以上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收取1%的房产税;按面积计,实行累进税率;每户家庭拥有普通住宅超过四套,可能被征税;外地人投机购房,可能被征税。而且征收范围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视情况开征。
除重庆之外,此前也盛传上海将征房产税,但是当地政府没有明确时间及方案。对于上海版房产税征收方案,有媒体报道称只针对新增购房,而且是对每户名下超出2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房产面积进行征收。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两地的试点应该是采取两种不同形式,以观察哪种方案效果好。“我国的做法一向都是从试点中取得经验,吸取教训,然后向全国铺开。这种先点后面的方式符合我国国情。”
(《新京报》2011.1.10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