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11届毕业生进入求职大战的白热阶段,校园招聘会如火如荼。有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博弈,使职场诚信问题浮出水面:一边是某些毕业生随意与已签单位“毁约”而转投“更好的东家”;一边是高校提醒学生,要提防用人单位的“求职陷阱”。
李佳(化名)是北京某高校车辆工程专业研究生,2010年11月末,她与北京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国企,实习期工资每月350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在5000元左右。”
虽然签了约,但李佳还是经常和同学去参加各种招聘会。让她没想到的是,“居然很顺利地找到了一家外企。工资每月6500元,五险一金外加两份商业保险。”更高的工资让李佳萌生毁约之意。
“毕业生毁约对用人单位来说,意味着之前对他所有的招聘流程全部废掉了,浪费了我们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但我们也没有办法。”某外企人力资源部门孙女士无奈地说。
学生毁约被诟病,用人单位毁约也不鲜见。据某高校辅导员宋宇介绍,“曾经有学生明明已经签了一个非常好的公司,后来参加另一家公司的招聘后,对方表示录用他,开出的工资翻倍,他因此与之前的公司毁约,但随后第二家公司说因为某种原因原定的项目取消,不需要招人了。那位同学就白白丢掉了先前那份好工作。”
极少数用人单位还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挖下另外的陷阱”,利用一些非常规手段如实习期满不录用、签完协议却迟迟不签正式劳动合同等手段迫使大学生主动离开。
(《工人日报》2011.1.4 张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