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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报 2011年01月06日 星期四

“爷爷维权团”不能替代“政策维权”

《 文摘报 》( 2011年01月06日   03 版)

    重庆市垫江县有一支平均年龄为70岁、全部由离退休老人组成的“爷爷维权团”。自2001年成立以来,这支由18位老人组成的义务维权志愿者队伍,在当地工商机关的支持下,坚持义务维权活动,并用自己微薄的退休金承担交通费、通讯费等维权经费,近10年来,已成功解决投诉123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

    去年,垫江自来水公司“提前涨价”多收了35万元水费,在“爷爷维权团”的奔走下,自来水公司不得不将这些钱退了出来。为了了解学生食堂价格是否侵权,他们不惜到食堂“卧底”。

    老人们的精神和成绩令人感动,但不能不看到的一个事实,就是他们解决了上千起维权投诉,但10年过去,他们依然如此忙碌,身边依然有那么多维不完的权。问题到底在哪里?

    维权的关键,应是政府的政策、法律必须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以及这些政策、法律得到全面、具体的落实。只有实现这种自上而下的维权,才能在社会营造一个尊重公民基本权利的氛围,使权利保障成为常态,并令侵权成为特例。

    以学生食堂问题为例,仅一个垫江县就有多少“问题食堂”?学生食堂是否有侵权,对于某些责任部门而言,还需要“卧底”才知道吗?

    (《新京报》2011.1.2 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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