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中,旁听者一般都不允许拍照录像录音,以确保法庭的严肃性,保护隐私,也是案件审理的需要。但在是否允许记者在庭审时,利用微型博客推特等社交网站进行实时文字报道,并无明文规定,这也成为全球争议的问题。
12月20日,英格兰和威尔士首席大法官伊格尔爵士发布暂行指导意见,宣布将有条件地允许记者在法庭旁听过程中通过推特等网络工具对法庭审理进行文字直播。英国媒体称,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决定。
12月21日,英国利兹刑事法庭在审理一宗谋杀案。当时,法庭上的记者获准使用微型博客推特进行实时报道。这成为英国法官一个“划时代”决定宣布后的首次实施。伊格尔爵士称,“允许在法庭上使用实时文字通讯的最主要目的是“使媒体能够制作公正、准确的报道”。记者发推特不能干扰庭审,发布推特使用的智能电话不能干扰法庭自身的记录设备,否则,记者们的实时报道会受限或被阻止。
目前,这份暂行指导意见只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施行,而且还将在近期征求英国政府、总检察长、媒体投诉委员会和英国编辑协会的意见,以进行评估和修订。
(《新京报》2.23 马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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