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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报 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提高养老金,更要改变“多轨制”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30日   02 版)

    明年1月开始,我国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自2005年起,第7次提高企退人员养老金,积极价值显而易见。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经过几次调整,城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仍不到公务员养老金的50%。

    众所周知,我国当前实施养老金“多轨制”,光城镇就分为三类养老制度:企业养老保险、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和公务员退休制度,这三项的养老金数额比是1:1.8:2.1。公务员最高,而且不用缴费,财政全额拨款,而我国农村养老金领取人口比例仅为4.8%。这直接导致每个“轨道”之间、群体之间待遇差距悬殊,滋生了很多不和谐因素。

    如果说没退休前,在工作上待遇应有所差别,但退休后依然差别悬殊,就背离了公平正义,那些少得可怜或根本就没有养老金的人员,何以老有所养、养有所安?提高企退人员的养老金,这非常应该,但更应该改变养老金“多轨制”,唯有如此才能抚平断裂,让所有的老人活得有尊严、有公平感。

    (《广州日报》12.24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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