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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报 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赵氏孤儿》编剧署名起争议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28日   05 版)

    2008年,导演陈凯歌筹拍电影《赵氏孤儿》,将剧本创作的任务交给高璇、任宝茹。电影《赵氏孤儿》的剧本创作经历了两年的曲折过程,在本月《赵氏孤儿》上映之际,高璇、任宝茹因为对片尾署名提出异议而成为舆论焦点。

    高璇与任宝茹在完成了《赵氏孤儿》剧本前半部分后,与陈凯歌发生了一些分歧,加上一些时间安排上的原因,两人中途退出了《赵氏孤儿》的剧本创作。据高璇介绍,最终公映的成片有一半以上的情节是来自她们二人当时创作的剧本,然而在最终的片尾字幕中,编剧署名陈凯歌,两人的署名却是“前期剧本创作”,而且排位很靠后。两人对此表示不能接受。

    高璇和任宝茹对记者表示,编剧署名权在合同里已经写明,但是没有想到最终会以“前期剧本创作”的称谓出现。她们咨询了律师,得到的反馈是,这是个“擦边球”概念,即使走法律途径也没有胜算,因为没有任何权威机构来对署名权进行规范。

    “‘前期剧本创作’这个生造的名称虽然看起来好像跟编剧差别不大,但我们觉得编剧的地位降低了。”高璇和任宝茹表示,“我们应该有一个对署名权量化的标准,比如写了多少戏份可以署在什么位置,或者按照编剧、拍摄剧本编剧、改编编剧来细分,凡是参与剧本创作的都应该享有署名权。”

    (《中国文化报》12.22  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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