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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江苏卫视输掉郝蕾换角官司

    《 文摘报 》( 2010年12月21日   05 版)

        演员郝蕾和江苏卫视新《永不瞑目》剧组的换角纠纷案近日终结: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要求江苏卫视再付郝蕾劳务报酬30万元。

        去年年底,原本由郝蕾担任女主角的电视剧新《永不瞑目》,中途以郝蕾违约为由提出换人。郝蕾认为江苏卫视侵权,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10万元。江苏卫视提出反诉,认为郝蕾工作态度不认真,导致剧组不得不更换女主角,因此要求郝蕾返还已支付的片酬90万元,另外追加剧组损失180万。法院一审判决,同时驳回了郝蕾和江苏卫视的诉讼请求,最后根据标准判郝蕾干了多少天活拿多少钱,要求新《永不瞑目》剧组追加给郝蕾30万片酬。对一审判决不服,双方提起上诉,二审最终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据悉,此次换角风波,不仅外界哗然,圈内人也十分关注。圈内有种说法,宁可换导演,不能开演员。为什么呢?因为换导演,之前拍的镜头还能用,一旦换了演员,之前的工作就成了废品。

        在好莱坞,艺人进组拍摄前会签厚厚的一本合同,其中严格规定了拍摄时间、出工时间、拍戏阶段吃住随行标准……但在中国,合约往往只有两三张纸,有点私交的就更不好意思定太多的规矩。此次郝蕾“换角门”引出了对圈内潜规则的思考,艺人和剧组之间的类似矛盾在影视拍摄过程中确实普遍存在,而这正是中国影视产业不健全的现状。

        (《北京青年报》12.15 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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