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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摘 2015年04月01日 星期三

    反抗者

    [法]阿尔贝•加缪 著 孙妙凝 邹佳茹 译 《 书摘 》( 2015年04月01日)

        何谓“反抗者”?一个说“不”,而其拒绝又并无放弃之意的人。而自他第一次反抗行动的那一刻起,他亦是那说“是”的人。一个从来都唯唯诺诺奉命行事的奴隶,忽然之间决定不再遵从新的指令。这个“不”的含义是什么呢?

        它意味着,诸如,“这类事情持续得太久了”,“到此为止还可以,再过分就没门儿了”,“你做得太过分了”,又或再如,“有条底线你不可逾越”。换言之,他的“不”肯定了一条界限的存在。相同的概念亦可以在反抗者的感觉中被发现,他觉得那人“在小题大作”,那人正僭越出自身的权限之外,而开始侵犯别人的权利了。由此,反抗之行为同时建立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对不可容忍的侵犯予以斩钉截铁的拒绝,其二是迷迷糊糊地确信他享有某种绝对权利,更确切地说,就是他脑中认为自己“有权利做某事”的念头。无论何时何地,假若反抗者不觉得自己是理直气壮的,那就不会有反抗。这就是何以一个奴隶说着“是”的同时又说着“不”。他肯定上述界限的存在,以及他的怀疑,而他亦希望将那界限之内的确然之物保留下来。他固执地证明在他身上有些东西是“值得如何如何的”,是必须被关注思量的。面对压迫的种种命令,他以某种方式固守着一种权利,即那压迫不可逾越他所能承受的界限。

        在任意一次的反抗行为中,反抗者既体验到了对权利被侵犯的憎恶,同时也感受到对自身某些方面的完全的、而又自发的忠诚。故而,他暗自施行一套有理有据的价值判断,并打算坚守到底,无论境况何等危急。直至此刻,他仍旧保持缄默,困于绝望,即便境遇不公,他还是接受了。保持缄默,在人看来等于不存异议,也一无所求,而在某些情状之下它确实就是一无所求。然而,反抗者一旦开口发声,即使只是说“不”,他便已开始了渴望与判断。他将所爱与所恶做了对比。并非任意一条价值观都会导致反抗,但每一次的反抗行为都不言而喻地包含着对一种价值观的要求。或者,这真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吗?

        意识觉醒于每一次的反抗行为,无论它还是如何的含糊不清:它恍然大悟,察觉出人身上存在着能够进行自我认同的东西,纵使这觉醒时分只是弹指一瞬。这种自主认同直到此时还尚未被真正体验过。在进行反抗之前,奴隶对一切都唯命是从。反抗行动比单纯拒绝将他推向更远,远甚后者。他越过了自己为对手设定的界限,如今要求被平等对待。他想让人们尊重他身上的这个部分,他置其于一切事物之上,宜称对其之钟爱胜过一切,乃至生命本身。这个部分于他而言是至高无上的财富。随着反抗,意识得以诞生。

        反抗行为在本质上并非自私的行为。当然,它可以含有一些自私的动机。人们亦可以反抗谎言,如反抗压迫般做得一样好。此外,反抗者一旦接受了这动机,在他情绪到达巅峰的那一刻,便豁出了一切,什么也不保留。他为自己争取尊重,虽然,至此他只是将自己定义在这个自然共同体的范围之内。

        我们也注意到,反抗并不仅仅、或必然产生于被压迫者,当看到他人沦为压迫之受害者时,反抗同样激起。

        (摘自《这里有我对生命全部的爱:阿尔贝·加缪散文选》,江苏文艺出版社2014年8月版,定价: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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