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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摘 2015年02月01日 星期日

    被“改译”的中国当代文学

    王侃 《 书摘 》( 2015年02月01日)

        当今西方文学界对于那些基于译本——尤其是被强力改写的译本——的阅读而纷至沓来的种种判断,多大程度上切中了中国当代文学的肯綮?它们的可信度有多大?这些纷纭之说,或许都不过是“西方中心主义”的一次隐秘而欢快的美学自慰。

        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在中国问世后不久,即进入了多个语种的翻译与出版程序中。与之同步的是,外媒的评论也风起云涌。法语媒体不断将《兄弟》比附于《巨人传》,将余华比附于拉伯雷;与此同时,英语媒体则将余华比附于狄更斯。在法语界,法国著名媒体《解放报》就称《兄弟》这部书“整体是拉伯雷式的(放纵的)”。《自由比利时报》则称,“余华用一个极具有流浪文学色彩、拉伯雷式的庞大的叙述,向我们展开了他们的故事”。加拿大魁北克省的《义务报》则直截了当地认为,“经过十年的沉默,余华这个以孩子王式的淘气而闻名的作家,交付给公众一本拉伯雷式的鸿篇巨制”。而在英语界,对于余华和《兄弟》的评论,最著名的莫过于拥有千万听众的美国广播公司(NPR)的著名评论家莫琳·科里根在某档节目中的称道。她认为,《兄弟》这部小说“从始至终贯穿着地道的狄更斯风格”,余华也拥有“神奇的狄更斯式的天赋”,余华创造的小人物李光头,可以和狄更斯笔下的文学人物——比如大卫·科波菲尔、尤来亚、艾瑟·萨莫森——相提并论。

        的确,余华在《兄弟》中表现出来的狂放、粗野,对禁欲主义的嘲讽,以及通过性竞争来隐喻当代中国的历史转型的叙事逻辑,尤其是这部小说显而易见的、强大的讽刺力量,都容易让法语读者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拉伯雷。不仅如此,中国的批评家或职业读者也曾积极地援引拉伯雷和《巨人传》来对这部长篇小说进行更为有效的阐释。    

        不过,如果能够作一些更为深入和细致的美学鉴别,上述结论可能就未必牢靠。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在其著名的传记著作《三大师传》中曾如此评价狄更斯,他说,“狄更斯作为创作者立于作品之后,不是激愤的天神,宏伟而且非凡,而是一个心满意足的观察者,一个忠诚的市民。市民气就是狄更斯所有长篇小说的氛围”。“他迫使我们把这个令人厌恶的、沾沾自喜的富裕世界作为有趣的世界,甚至作为喜爱的世界来感受。他把平庸乏味的生活散文解救成了诗”。狄更斯文风精致,语言典雅,诸多篇章都有风景画式的效果,而他的“幽默”,在茨威格看来,“可口,是没有性欲的盐”,它“犹如阴天里的一道阳光落到他的书上,使得书中简朴的地方顿时呈现一派欢乐景象,显得非常可爱,而且充满无数令人陶醉的奇妙事物”。

        如果说狄更斯的文学是对英国传统与资本主义体制的承袭和顺应,是对资产阶级道德与审美趣味的研磨和发扬,那么,拉伯雷的《巨人传》则大异其趣,拉伯雷用“笑”、用“滑稽”、用与一切优美或崇高趣味相迥异的“粗鄙修辞”,使叙事直奔狂欢,从而使既有的价值秩序或等级瞬间统统陷于摧枯拉朽般的崩坍。拉伯雷卓越的讽刺力量与颠覆性的批判锋芒不仅迫使法国当局再度开启严酷的文字狱,它同时也使狄更斯式的雅驯与之形成了泾渭。另一方面,如果说狄更斯的文学被牢牢地锚定在贵族化的“格调”或“品格”的美学码头,那么,拉伯雷则在不断地强调“降格”,以使自己的文学在价值立场上将民间、世俗、物质、肉体(甚至包括污秽)等维度视为优先。

        这样的分析和对比虽然仍失之粗陋,但某种倾向性的结论已然显彰,即拉伯雷与狄更斯在大体上的不相兼容性。于是,进一步的结论是:同时用两种互不兼容的文学标准来称赞一个作家及其作品,显然有错位发生焉。    

        关键的错位,究竟发生在哪里?——有两种可能:一是余华《兄弟》的文本内部确乎存在不能自洽的修辞或风格断裂(有关于此,我们暂且存而不论);另一种可能则是我更想强调的关键症候,即英译。我想说的是,是英译过程中的某些作为,将“拉伯雷”强行改写成了“狄更斯”。

        严格说来,余华、莫言在法语世界获得的成功要超过他们在英语世界的收获。一方面,《兄弟》或《丰乳肥臀》的法译本,由于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能够充分重视原作中特有的文学因素和其中裹挟的文化因素的传递,因此也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译文在语言和风格上的忠实性”,另一方面,实在也是因为法国文学中的“拉伯雷传统”使法语世界拥有对“粗鄙修辞”或“粗俗美学”的接受能力与消化能力。因此,《兄弟》或《丰乳肥臀》的法译本相对较多地用了直译甚至硬译。

        但英语文学却有着不同的历史传统与美学取径。于是,像《兄弟》和《丰乳肥臀》这样具有“粗鄙修辞”和“粗俗美学”的作品在进入英译程序时就会受到远胜于法语的严格限定。如果说,余华在这部小说中的色情笔调是其“粗鄙修辞”运作下的必需,那么,英译本的减“色”笔调则基本滤去了“粗鄙修辞”的总体风貌。显然,同时被滤去的,还有作者力求展现中国民间清浊混杂的生存状态的写作意图,至少被稀释了。英译中的这种“去粗鄙化”的改写,以及沿着这样的改写逻辑,英语文学的传统逐渐洇润其间,并愈益发散,最后,狄更斯的面孔便会在英译本中悄然浮现。

        莫言获诺贝尔文学之后,人们又开始热烈地谈论他的英译者葛浩文,谈论这位翻译家对于莫言的“不同寻常的帮助”。所谓“不同寻常的帮助”,一方面是指葛浩文长期不懈的译介使得莫言得以被西方世界接受,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莫言成为“作品被翻译最多的当代中国作家”,另一方面——在我看来,这是更为不同寻常的——是他对于包括莫言作品在内的中国现当代文学的翻译手段。

        有意思的是,葛浩文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坦承:“当我阅读莫言的作品时,我时常会想到狄更斯。”尽管葛浩文深知莫言所钟情和推崇的西方作家并非狄更斯,而是福克纳、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及“另外一个‘老派人物’:以市井俚语冷嘲热讽著称的拉伯雷”,然而,在葛浩文的翻译思维和翻译过程中,狄更斯才真正是一个巨大的、绕不开的存在。这不仅使他的译本——如英裔译家戴乃迭所说——“让中国文学披上了当代英美文学的色彩”,同时,因为狄更斯的存在,莫言小说中的“拉伯雷”在翻译中被抑制了,并且,同样是因为狄更斯,莫言的杂花生树、泥沙俱下的语言风格被端庄、优雅、华丽的译笔所驯驭,以致英译本的语言质量不断遭遇“胜过原著”的质疑。

        但是,葛浩文的翻译手段里真正让我错愕的还不是“狄更斯”,因为译者的母语文学传统以及个人的文学倾向,不可避免地会是译者在进行翻译工作时首选的凭藉,这是译界的通识,是可以理解的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接受的。真正让我错愕的是葛浩文所宣称的、在翻译过程中针对原著所进行的“重写”。德国汉学家顾彬说:“我发现葛浩文虽然声称他的翻译会忠实于原著,其实他根本不是。”他曾这样谈论葛浩文的翻译方式:“葛浩文采用一种非常巧妙的方式翻成英文。他不是逐字、逐句、逐段翻译,他翻的是一个整体。他是在对原著进行心领神会式阅读后的改写,这其中包括对原著的句段、情节大面积地进行“拆卸”和“重新组装”,包括对原著在叙事、结构以及语言等诸多方面可能的“弱点”的修葺和美化,甚至包括对人物命运或情节走向的篡改——众所周知的一例是,莫言的《天堂蒜臺之歌》在葛浩文的译本里有一个“美国式的结尾”。

        至此,我们大致上可以得出这样一个论断:中国当代文学在被翻译尤其是在英译的过程中被进行了强有力的改写;这些改写,跨度之大,断裂之深,歧异之多,在很多地方都越出了一般中国读者的想象。而整个西方文学界,包括诺贝尔文学奖在内的各类文学评选机构,对中国当代文学的审读、判断,几乎都基于这些被强力改写而成的译本。由此引出的问题是:当今西方文学界对于中国当代文学的或褒或贬,是否都应该被我们质疑?那些基于译本——尤其是被强力改写的译本——的阅读而纷至沓来的种种判断,多大程度上切中了中国当代文学的肯綮?它们的可信度究竟有多大?倘如顾彬所说,中国当代文学的德译本(甚至其他语种的译本)往往是从英译本转译而来的,我们当如何慎重地看待、细察、探究这转译过程中发生的以讹传讹?当我们在翻阅《丰乳肥臀》、《兄弟》的英译本时发现需要不断地向狄更斯脱帽致敬,我们是否应该就此深思:西方文学界有关中国当代文学的纷纭之说,或许都不过是“西方中心主义”的一次隐秘而欢快的美学自慰。

        顺便要说的是,中国当代作家是非常看重自己作品的英译以及在北美市场的影响力的。道理很简单:英语是当下的世界语,是唯一的“大语种”;而北美,则是当今西方世界的马首,它联手和率领整个“西方”,俨然是全球范围里一切价值观的诠释者和所有话语权的垄断者。进入英译,进入北美,是成为“世界级”作家并最终慨然降临于斯德哥尔摩的不二法门,这为无数当代中国作家所心知肚明。尤其是,如顾彬所说,中国文学的英译本往往是启动德语甚至其他语种译本的电闸,中国作家倘能躺在这条传输带上周游列国,何乐而不为呢?在中国,我们听不到作家会像辛格、米兰·昆德拉那样对译者不留情面的批评,甚至轻微的批评都没有。这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作家大多不具备阅读译本的能力(这不算什么错),而另一方面,“走向世界”的世俗焦虑,使我们的作家对翻译采取了基本放任的态度。葛浩文在谈到莫言与他二十多年蜜月般的“合作”时就说:最好的合作是不用“合作”。所谓不用“合作”,指的就是莫言在自己作品的翻译事宜上对葛浩文的完全放任。原因也很简单——葛浩文——这个其实原名叫哈沃德·戈德布拉特(Howard Goldblatt)的犹太裔美国人不无得意地说:因为他的翻译,一直以来都为莫言提供着“不同寻常的帮助”。

        (摘自《翻译和阅读的政治》,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9月版,定价: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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