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先话说一下我周岁时“抓周”的故事吧。嘻嘻,不好意思呢,据说我一手抓书,一手抓百元大钞,惹得大家哈哈大笑,都说,这孩子太懂得“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硬道理了。
我总是不太明白“两手抓”的道理,不过,对于“抓”书,也是不得其解。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读书。经常是,我要看很多老师列出的课外书,都是为了完成老师布置任务要求完成的阅读分析,还有方方面面的教材和强化测验材料。一句话:大都是学习和应试的需要。我从小学以来一直以为,读书是为了语言表达更丰富,让作文水平提高,让什么综合素质提高……
而慢慢地,我开始感受到书的迷人“魅力”。比如小学五年级时,我看摇头摆尾系列出的《老鼠记者Geronimo Stilton》。全套书共有20本,每一本书都在述说着杰罗尼摩·斯蒂顿一家的故事。作者以老鼠的视角来描绘人间的百态,从中获得美妙非凡的阅读快感。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幽默、搞笑、惊险、诡秘、玄妙、动感……我在读每一个故事的时候,都有一种深入其境的感觉,它仿佛把我带进了妙鼠城的老鼠世界,那里的每一只老鼠都有属于它们的鲜明个性,那个世界也充满快活和迷惑。我开始喜欢上看书了,原来书是如此迷人。书可以让我长上想象的翅膀,飞到那么美丽的世界。
后来读《长袜子皮皮》。皮皮是那么可爱、正义、善良,可是,她也有点任性和坏脾气,像极了生活中的我。可是,她遇到好多的困难和困惑,她也发现改正缺点的重要性,她的“迷人”,给了我很多反思:人是要长大的,不是光凭善良和正义就能办好事,还要不断学习,完善自己,才能成为真正的好人。而皮皮对我的“教育”,都是通过她的行为不知不觉令我感悟出来的。皮皮经历的挫折,也让逐渐长大的我领悟到: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就证明人已挂了这般的黑色幽默。这就是好书的迷人之处——她能让你着迷,让你哭让你笑,并引领你找到柳暗花明的出路。
还曾经喜欢儿童作家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作品,充满着童真,很有意义。她的《死党区里的秘密》曾给我带来温暖、爆笑、惊险、快乐。带我体验更加丰富真实的校园生活,也让我明白,同学之间、朋友之间的情谊和误解,偶尔的吵闹和悲伤,都是真实存在的,偶尔的不愉快是正常校园生活的一部分,它们是生活的调味剂,让我对日子里的酸甜苦辣有了新的理解。看我,也成了阳光妹妹了吧!这也是书的迷人之处,她可以让我们成为快乐小天使。
进入初中后,我开始疯狂地喜欢阅读历史类书籍。以史为镜,我开始反思现实,观照自我 ,慢慢洗去身上的浮躁与虚荣。也开始喜欢读周国平等作家的散文和哲思,梳理对学习、生活和挫折的思考。也开始喜欢名著里百读不厌的人物、心境。也开始在学习的失落和学科的失衡中琢磨人生,调解心情,自我修整。也开始被书迷惑,充分享受书的世界的博大、静好、美丽和无垠。那是多美的精神旅行和远足啊!
原来书是如此迷人。在这清香袅袅的早晨,我在鸟儿的歌唱里,在小草的萌梦里,在清风的抚摸下,在大地的心跳里——书告诉我“万人迷”的万有定律。



缩小
全文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