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湾大学做访问学者期间,清华大学(新竹)的春兴兄很是热情,给我引荐了不少台湾经济学界的朋友。记得在与台中逢甲大学的教授们一起吃午饭时,我问了一个问题:“哪里可以看到土牛?”“土牛?是指台湾本地的牛吗?”在座的人几乎都不知道。看来我的问题太过专业了。
“土牛”一词,是我从一本书中看到的。它是指一道边界,隔开汉族移民与原住民。其功用,是要减少汉人对原住民土地的挤占,也防止因此而产生的汉番冲突。这条边界沿着已有的山势或河流走,在没有山或河的地方,就用土堆成墙,称为“土牛”;或将地挖成沟,称为“土牛沟”。如果今天还能看到土牛,那将是非常珍贵的制度遗迹。
关于设立土牛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明郑永历十九年(1665年)。然而有迹可寻的土牛,是清代设立的。虽然设立汉番边界早在康熙时期,正式建成土牛则是在乾隆时期。问题是,为什么历代君王要建土牛呢?也许是他们认为,自己的责任是向民众提供生命与财产的安全,而汉人作为一种有竞争优势的农民,会通过买地不断扩展自己的地盘,而挤压原住民的生活空间,汉人与原住民之间就会出现层出不穷的纠纷与打斗,甚至会付出血与生命的代价。这时,君王认为自己是一个超越民族的统治者,如乾隆皇帝所说,“民番皆吾赤子,原无歧视。”而只有减少汉番的交往才能减少他们之间的冲突,也才能减少统治成本,才符合君王的利益。
无独有偶,与此同时,在遥远的北美大陆,也发生着类似的情况。大量白人农民从英国和欧洲大陆涌来。他们对印第安人土地的需求如狼似虎,为此而不择手段。他们经常将印第安人灌醉后让他们在合约上签字,甚至伪造签名,骗取印第安人的土地。这招致了印第安人的怨恨。他们称英国人为Ecunnaunuxulgee,意即“贪婪掠夺红人土地的人”。无怪乎当英国与法国在北美开战时,大多印第安人部落站在了法国人一边。
虽然英国人赢得了这场战争,但仍有几分后怕。这次印第安人与法国人联手,差点儿把英国人赶出北美。痛定思痛,1763年,英王亨利三世颁布敕令,将阿勒格尼山以西的土地留归印第安人,禁止殖民者在没有皇家许可的情况下购买、居住和拥有。
很显然,英王的目的,就是要通过限制英国移民对土地的攫取,对白人与印第安人的冲突釜底抽薪,也就减少了自己的竞争者——法国人的威胁。有趣的是,这种对土地边界的设立与乾隆皇帝同意设立的台湾土牛的形式与用意颇为相似。
然而,无论是阿勒格尼山,还是台湾土牛,都没有挡住农民移民前进的脚步。在台湾设立土牛之初,朝廷严禁汉人购买原住民的土地。随着汉人的涌入和对土地需求的增加,清政府放松禁令,但要求在购买原住民的土地时,要获得官府的许可。
在北美,情况也很类似。英王并没有堵死欧洲移民购买土地的通道。只要他们向政府申请,就有可能获得许可。由于亨利三世1763年敕令的目的,是要保护印第安人的土地不受白人的不规范的个人交易的侵害,所以并非禁止购买印第安人的土地,而是将购买的行为从个人变为国家,将个人交易的合约变成主权之间的条约。
但是无论是中国皇帝还是英国国王,都没有想到,表面看来保护原住民的法令却带来了损害原住民的结果。当然,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台湾或北美的原住民对土地价值的判断,也遇到了非常特殊的情况,使之变得越来越低。离台中不远,有个小城叫鹿港。当然这里已经没有鹿的踪影,只留下了鹿港的空名。
如同北美的兽皮贸易激发了印第安人的打猎热情,鹿皮贸易很自然地激励了台湾原住民捕猎鹿的积极性。对于以打猎为主业的台湾原住民来说,土地的价值是用狩猎的产出来估计的。当野兽数量减少时,以狩猎产出衡量的土地价值就会下降;当野兽完全消失以后,狩猎用途的土地价值就接近于零。而同样的土地,在农民看来,却有着与农业产出相当的价值。在适于农业的地区,将狩猎的土地转变为农业用途,将会带来总体产值的增加;但分配更有利于农业人群,而不利狩猎人群。
台湾的荷兰当局,作为一个以税收为主要收入形式的政府当局,它关心的只是自己的财政收入。它既可以从鹿皮贸易中抽税,也可以从农产品中抽税。当后者的单位土地产出要高于前者时,政府当局显然愿意推动这种转变。事实正是如此,文中引述的荷兰当局的财政收入总体上不断上升,其中从贸易(鹿皮)中获得的收入到后来逐渐下降,而从本地产品(农产品)中获得的收入却不断上升。
台湾如此,北美是否也如此?欧洲人在北美也在推行兽皮贸易,是否也暗藏着同样的计算?
引述一本书中一位美国将军的话说,结束与印第安人战争的最好办法,就是将野牛全部杀光。他们其实并不想耐心地等待兽皮贸易起作用,而是直接射杀野牛。无论为了何种目的,以及采用何种手段,到1890年,原来北美大陆上约5000万头野牛几近灭绝。其实当初台湾的荷兰当局也等不及,直接向汉人出售打猎许可,加速了台湾鹿的灭绝。只是北美要大得多,时代又近得多。
无论是尊重契约,还是强调战胜,都是获得土地方式的文化外衣:—种是用暴力获得土地,另一种是通过和平的交易获得土地。无论哪一种,都是一个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不同形式。
反思历史,如果没有政府正面或负面的干预,听凭原住民与移民之间自由交易,也许原住民的境况会更好—些。因为只要买卖双方都有竞争,即使野兽数量减少,也会因购买者间的竞争而使土地价格达到均衡。政府只要保证交易是公平的,出现纠纷能够公正裁决,其结果就是最好的。果真如此,无论是北美还是台湾,都会出现另外一种局面。那就是,原住民生机勃勃地生存和发展着,与移民和睦相处,互相促进。
然而,我们仍然不能期待,假如历史重来一遍,会有另外一种结果。衡量一个社会是否真正“文明”的,不是它所拥有的技术手段,而是在有技术优势时,不滥用这种优势的道德能力。如果一个社会并不如此“文明”,土牛和阿勒格尼山是制约的有效手段吗?也许最终,还是西雅图酋长的警告起作用:“你们就像一条蛇,自食其尾。”
(摘自《士志于道:从经济价值到道德价值》,中信出版社2013年9月版,定价:38.00元)
(本版编辑 石佳 联系电话:010-6707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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