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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摘 2012年08月01日 星期三

    危险的医患关系

    白剑峰 《 书摘 》( 2012年08月01日)

        手术刀下,你我都不是浮云!从北京同仁医院医生被砍事件,到广东的“八毛门”、“ 录音门”以及“活婴被当做死婴丢弃”和“孕妇保胎护士却错发堕胎药”等事件都在触动着公众的神经,医患关系遭遇空前考验!

        医生被刺的反思

        2010年6月,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连发两起血案。凶手在刺杀了肿瘤中心一名医生之后逃匿,次日又将一名护士刺成重伤。据了解,凶手周某系因宿怨杀人,其父13年前患原发性肝癌,曾在该院就医,不久后去世。周某将其父去世原因归结为医生没尽力,长期怀恨在心,最终采取极端手段制造此案。

        近年来,医生被害事件屡屡发生,引起社会各界的忧虑。这些事件看似偶然,却又隐含着一定的必然性,值得深刻反思。

        医生被患者杀害,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悲哀,也是一个法治社会的耻辱。作为“生命保护神”,如果医生连自身安全也无法保障,又怎能给患者以安全呢?

        医生是救人的职业,医患关系本应是人世间最亲密的关系之一。但是,中国的医患关系为什么如此紧张?原因很复杂。其中,既有医患双方的原因,也有医疗卫生体制的原因以及更深层的经济社会原因。

        从患者来看,对医学的局限性和风险性认识不够,是导致心理失衡的重要原因。很多人认为,看病就是“消费”,只要花了钱,就应该治好病。如果治不好,医生就是“图财害命”。事实上,现代医学远没有发展到包治百病的阶段,这是由生命的复杂性决定的。对于大多数疾病来说,医学上更多的是缓解而非治愈,这不是医生的问题,而是医学的局限。即便是对于某些常见病,治疗上也有无效概率。因此,一位西方医学家说:“医学是一种可能性的科学。”医生只能告诉病人成功的概率,而不能保证绝对成功。然而,一些重症患者在家庭花费了巨额费用之后,往往难以接受人财两空的结果,很容易产生过激反应,这属于对医学的误解。

        从医生来看,缺乏人文精神、忽视沟通解释是激化矛盾的主要原因。很多医生过分关注技术,把医学的目标仅仅视为“治愈”,而忘记了“帮助”和“安慰”。个别医生态度生硬、冷漠、傲慢,不愿和患者多说一句话。他们认为,只要在治疗上做了最佳选择,技术上做了最好发挥,就算问心无愧了,没有必要浪费时间解释,更没有义务解决心理问题。结果,医学越发达,医生越冷酷。其实,人都是感情动物,尤其是当一个人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心灵格外脆弱敏感。医生的一句解释、一个微笑、一声问候,都会对病人产生很大作用。但遗憾的是,我国真正具备人文修养、善于换位思考的医生还不多。据统计,在医疗纠纷中,绝大多数是由于医患交流不畅造成的。而纠纷发生最多的,往往是那些不屑交流、不善交流的医生,或在手术签字时只会说“丑话”的医生。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仅靠医患双方的努力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障制度。近年来,由于政府投入不足等原因,百姓的医药费用负担很重,“一场大病,拖垮全家”的现象十分普遍,看病难、看病贵呼声日益强烈。而医院作为直接面向百姓的窗口行业,很容易成为社会矛盾喷发的“火山口”。尤其是医护人员身处“前沿阵地”,往往代体制受过,成为被伤害的对象。因此,只有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让医务人员受鼓舞,医患关系的坚冰才能化作春水。

        让医院从纠纷中解脱出来

        2010年初,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运用人民调解制度化解医疗纠纷。这意味着,我国将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让医院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呈频发态势,一些地方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干扰了医疗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公正“第三方”,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很多患者更愿意选择摆花圈、拉横幅、闹事端等方式维权,通过扩大事态来施加压力。而医院为了息事宁人,往往花钱了事。于是,“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成了一个“潜规则”。

        事实上,这种做法既不利于分清是非,也不利于医院的长治久安。很多医院花钱不仅没有买来“平安”,反而传递了错误信号,引来了更多的暴力维权者。

        医疗是一个高技术、高风险的行业,无论在任何国家,医疗纠纷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由于医学的专业性很强,医患之间信息高度不对称,在双方的利益博弈中,医方往往占绝对优势。所以,如果仅靠医患之间协商,很难达成共识。于是,很多患者迫于无奈,只好选择“暴力维权”。

        事实证明,让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介入纠纷处理,医患双方往往都能接受,很容易达成和解,从而避免了无休止的纠缠和漫长的诉讼,大大节约了社会成本。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公共场所,本该是宁静的“港湾”,而不应成为医患冲突的“战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社会公益组织,它由法律、医学、保险等专业人士组成,不向医患双方收取费用,因而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运用人民调解机制处理医疗纠纷,可以让医院从喧闹的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志从事医疗活动,从而实现“院内纠纷、院外处理”。这既有利于维护医院的安宁,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创新之举。

        “医生防暴”与“患者录音”

        2011年11月,一家医学网站推出《医疗工作场所防止暴力行为中国版指南》,建议医生:“值班时尽量避免独处一室,切勿背靠大门”、“上班时可以穿轻便运动鞋”、“利用钢制病历夹抵挡和防护砍刺”、“将白服叠厚,缠绕在左手或左前臂,抵挡各种钝器和锐器”等。这份《指南》受到很多年轻医生的热捧,被称为“护身法宝”。

        医生在防患者,患者也在防医生。不久前,广州一名患儿家长因怀疑医院过度医疗,不仅对治疗过程进行记录,而且要求对医生的谈话、会诊都进行公开录音。对此,医生们感到压力很大。

        从“医生防暴”到“患者录音”,折射出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感在加深。医生害怕患者,患者也害怕医生。双方互相戒备、互相防范,可谓“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恶性暴力冲突事件也在增加。但是,医患关系还没有恶化到需要相互防范的地步。“医生防暴”与“患者录音”,显然属于“防卫过度”。例如,我国每年的门急诊量达60亿人次,相当于每人平均看五次病。在如此庞大的就诊量中,医患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偶尔发生一些纠纷,属于正常现象。应该说,绝大多数医生都是值得信任的。绝大多数患者也是理性的。医患之间,信任是主流,不信任是支流。

        但是,为什么医患双方都放大了对方的“恶意”,甚至互设为“假想敌”呢?这是需要媒体深刻反思的。在信息时代,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来自媒体。而一些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过度关注医疗行业的负面新闻,无形中放大了医患矛盾,加深了双方的猜疑和误解。例如,在最近发生的“八毛门”事件中,个别媒体仅凭患儿家长的一面之词,就判定深圳儿童医院过度治疗,甚至得出“8毛钱打败10万元”的结论,引发了舆论对医德沦丧的强烈谴责。然而,事实证明,8毛钱只是缓解了症状,而非治愈疾病。一个月后,患儿还是接受了巨结肠手术。为此,患儿家长向深圳儿童医院公开道歉。但遗憾的是,最初炮制这一“乌龙事件”的媒体却没有道歉,也未被追究任何责任。

        “新闻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记者离我们越来越远。”这是人们对一些作风浮躁记者的批评。近年来,医疗卫生领域的失实报道越来越多,不仅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而且损害了公众的判断力。尤其是在网络时代,一些记者由于缺乏新闻职业素养,远离新闻现场,不做调查采访,习惯于捕风捉影、合理想象,导致“八卦新闻”满天飞。例如,最近有媒体报道,郑州一名产妇被麻醉后,苦等医生2个小时,最终导致胎死腹中。然而,这则新闻不仅与事实严重不符,而且连患者家属也不认可。这样的虚假新闻屡屡出现,严重误导了公众,影响了医患和谐,害莫大焉。

        客观、公正、真实、平衡,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望者,媒体应该尽量为公众还原一个真实的世界,而非一个虚构的世界。如果媒体过度关注阴暗面,而不坚持公正、客观原则,就会让公众产生认识偏差,以为“一片漆黑”,从而作出错误的判断。当前,我国正处于矛盾凸显期,医患关系尚未达到理想状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媒体更应肩负起传播主流价值观的使命,保持冷静理性,积极化解矛盾,努力成为社会伤痕的弥合者,而非撕裂者。

        (摘自《中国式医患关系》,红旗出版社2011年12月版,定价: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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