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5日 Thu

公告(13-16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11月05日 17版)
s
17版:公告(中缝)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 2026年11月05日 Thu
2026年11月05日

公告(13-16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11月5日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203破29号

  2026年9月15日,本院根据债权人陈怡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新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中会华(宁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2026年12月8日前,向宁波新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1156号博浪大厦23楼,中会华(宁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15000;联系人:潘先锋,1329574253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新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宁波新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债务人宁波新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依法应承担相应义务,宁波新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负有清算义务的责任人应妥善保管并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宁波新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如逾期未移交或上述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毁损、灭失导致宁波新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无法清算的,宁波新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院定于2026年12月18日9时00分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00号)采用线下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1强清49号

  本院根据股东杭州复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10月12日裁定受理杭州昆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0月30日指定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对杭州昆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杭州昆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3901室,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10051;联系人:俞律师,联系电话:1970365188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杭州昆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杭州昆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杭州昆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杭州昆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11月3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402民初5954号

  鲁山县上宅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诉你公司与被告龚熙、高留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波:

  本院受理的(2026)陕0831民初1293号原告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程晋: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程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405民初25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程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006.27元,并支付利息1521.77元(暂计算至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1日之后的利息,以未还借款本金4006.2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25年6月12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均由被告程晋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芳:

  本院受理原告孙晓燕与被告周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405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周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晓燕借款本金229794元、利息132808元(暂计算至2026年5月17日),之后的利息,以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自2026年5月18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960元,由原告孙晓燕负担2664元,被告周芳负担6296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周芳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4民初12436号

  郭友会:

  本院受理原告赵雨松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4民初10267号

  王红雨、韩丹丹:

  本院受理原告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4民初11046号

  卢业敏:

  本院受理原告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4民初11047号

  朱卫华:

  本院受理原告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判决。

  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乔小锋:

  本院受理的原告蒲红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职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乔小锋: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中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职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董海锋: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职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债务人周冬平的申请,对周冬平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并于2026年11月3日指定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担任周冬平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的管理人。周冬平的债权人应自2026年12月3日前向周冬平的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将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12月4日下午14时30分在平阳县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需在周冬平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终结前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情况说明。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重庆市大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大足区景盟水产经营部:

  本委受理赵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渝足劳人仲案字〔2026〕第539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1月3日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1112民初5125号

  章近常:

  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丰久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要求你支付原告货款5140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你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宝堰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324民初5486号

  赵凯:

  本院受理正安县鑫汇城建筑设备租赁部与赵凯、邓光银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黔)诚信诉讼提示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以内,本院定于2026年12月22日9时0分在正安县人民法院第二十三审判庭(庙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本版广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联系电话:010-67078410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目录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