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7日 Tue

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

《光明日报》(2026年10月27日 11版)
s
11版:理论·经济学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 2026年10月27日 Tue
2026年10月27日

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

  【观察与思考】

  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与增进人民福祉的内在统一性。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必须以区域协调发展夯实物质基础、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制度条件,将民生要求贯穿区域战略实施全过程,推动空间配置效率、区域发展能力与人民生活品质协同提升。

一

  区域协调发展与改善民生的有机统一,本质上是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空间资源配置与人的全面发展、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提升之间的动态协调。从经济学视角看,至少包含三层逻辑。

  一是生产力空间优化与社会福利增进的目标相统一。区域协调发展不是各地区经济总量、产业结构和发展速度趋同,而是遵循区域经济规律,发挥比较优势,通过专业化分工、产业协作和要素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善民生也不是经济增长成果的简单再分配,而是通过扩大就业、提高收入、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增进居民实际福利。二者统一的关键,在于建立区域经济效率提升向居民福利改善有效转化的机制,使生产力布局优化不仅体现为地区经济增长,而且体现为居民收入、公共服务可及性和生活质量的持续提高。

  二是要素空间流动与发展机会公平的机制相统一。资本、技术和劳动力向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集聚,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但也可能带来区域间发展机会和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不是限制合理集聚,而是通过统一市场建设、制度规则衔接和公共服务均衡配置,降低要素流动的制度性成本,使居民更加公平地分享不同地区的发展机会。这意味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既要关注生产要素空间配置效率,也要关注居民跨区域就业、创业、教育和生活的机会公平,实现资源配置效率与人口流动福利同步提升。

  三是民生资本积累与区域发展能力提升的动力相统一。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投入,既具有消费和福利属性,也具有生产性和投资性特征。教育改善提高劳动者技能,医疗保障增强劳动供给能力,社会保障完善稳定居民预期、释放消费潜力。在经济增长更加依赖创新驱动和人力资本积累的条件下,民生改善已成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来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应超越将民生投入单纯视为增长成果分配的传统认识,把投资于人与投资于物紧密结合,形成区域发展创造民生改善条件、民生改善增强区域发展能力的良性循环。

二

  近年来,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区域经济布局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但从高质量发展要求看,区域经济协调与民生均衡改善之间仍存在结构性脱节的方面。

  一是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居民福利改善程度尚未完全同步。一些经济发展较快地区,产业集聚和增长优势明显,但住房、教育、养老等生活成本较高,导致部分劳动者的实际福利改善受到制约;一些欠发达地区虽获得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支持,但产业带动稳定就业和居民增收的能力仍不足。这表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并不必然转化为居民生活品质提升,经济增长向民生改善的传导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人口空间流动与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存在结构性错位。人口持续向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集聚,公共服务需求空间分布发生变化,但部分地区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资源配置仍受行政区划、户籍制度及传统财政投入方式影响。人口流入地区面临承载压力,部分流出地区存在公共设施利用不足、服务供给效率下降等问题。人口流动与公共资源配置的动态适应机制尚不够健全。

  三是区域产业协作与民生利益共享机制仍不完善。一些地区产业合作更关注项目落地、投资规模和产值增长,对产业协作带动就业、技能提升和居民增收关注不足。在跨区域产业转移中,产业链收益、地方税收和公共服务成本分布不均,容易形成经济利益与民生责任不匹配。部分资源输出地区、生态功能区和劳动力输出地区对全国发展贡献重要,但发展收益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未必与贡献程度相适应。

  四是区域协调发展与民生改善的政策协同仍有不足。区域发展政策主要围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要素配置展开,民生政策更多依据行政层级和部门职责实施,两类政策在规划编制、资金安排、绩效评价等方面衔接不紧。深层原因在于,部分地方仍存在重经济总量、轻居民福利,重项目建设、轻人的发展,重行政区域内部配置、轻跨区域协同治理的倾向,尚未充分形成以人民生活品质提升检验区域协调发展成效的制度安排。

三

  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与改善民生二者的有机统一,应将区域协调发展中的效率增进、机会拓展和利益共享贯通起来,形成推动区域经济体系与居民生活体系相互支撑、共同提升的发展路径。

  以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扩大高质量就业。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集聚带动作用,加强与周边地区、欠发达地区产业联系,促进创新、制造、服务等环节合理布局。产业转移应与本地企业培育、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同步推进,提高本地劳动者参与产业升级能力。衡量产业协作的成效,应关注就业稳定性、劳动报酬和技能积累等内容,使区域分工收益更充分体现为居民发展收益。

  以人口和需求变化引导公共服务布局。顺应人口流动、城镇化和老龄化趋势,推动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及其结构相适应。人口流入地区增强服务承载能力,人口流出地区优化设施布局、加强必要服务保障,偏远地区统筹人口密度、交通条件和服务半径,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与数字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公共服务均等化应着重缩小实际享有差距,将获得服务的时间、费用和质量纳入考量。

  以功能价值实现机制保障不同地区合理收益。将区域协调发展视野由经济产出拓展到综合功能贡献,健全粮食生产、生态保护等领域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受益地区与功能承担地区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增强承担国家战略功能地区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其发展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特色产业,使履行战略功能与改善当地民生相互促进。

  以城乡融合拓展区域协调发展的基层支撑。县域连接城市与乡村,是产业协作、就业吸纳和公共服务覆盖的重要空间。应根据不同县域区位、产业和人口条件,进一步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完善乡镇服务节点和村级基本服务,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与县域就业增长。通过都市圈交通和公共服务协同,降低跨区域就业生活成本,推动就业空间与生活空间更好衔接。

四

  实现上述目标,关键要把提高民生要求内在融合于区域协调发展政策体系,将居民受益作为评价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地的重要尺度,形成规划、投入、协作和评价相贯通的政策体系。

  强化区域战略与民生布局统筹规划。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协同作用,将产业布局、人口分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统一谋划。重大产业和交通项目应同步分析就业带动、人口变化及公共服务需求,明确配套安排;民生设施建设应兼顾区域功能定位、服务覆盖范围和长期运营能力,提高政策取向一致性。

  健全跨区域成本分担与利益共享机制。围绕跨区域产业合作、生态治理和公共服务,探索与实际贡献相适应的投入分担、收益分享和补偿安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统筹常住人口规模、基本服务成本、财政能力和战略功能贡献,提高对困难地区基本民生保障的支持力度。

  促进要素流动与民生制度衔接。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提升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配置效率。同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在常住地提供,完善社会保障转移接续、跨区域协同经办等机制,使劳动者更便利流动、更稳定生活。落实重点在于打通资格认定、经费保障和服务供给之间的衔接环节。

  完善体现居民实际受益的评价机制。区域协调发展评价应统筹经济效率、功能贡献与民生效果,关注居民实际收入、就业质量、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以及低收入群体生活改善。对不同主体功能地区实行差异化评价,对重大项目开展持续跟踪,既评估建设成效,也评估运营负担和居民受益,及时纠正重复建设、资源闲置和服务不足等问题。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政策可持续性。把改善民生建立在区域发展能力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上,优先保障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需求,统筹设施建设与人员、运营投入。通过增强欠发达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完善跨区域利益协调、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使区域协调发展不断转化为可感可及的生活改善,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晏宗新 陈甬军,分别系广东财经大学发展与改革研究院院长,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目录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