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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2026年10月27日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闽0211民初7497号
赖德强:
本院受理原告黄紫恩与被告赖德强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26)闽0211民初74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杏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委托评估结果公示
彭文兵(公民身份证号码3408241976****6814):
本院在执行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未履行(2026)皖0803民初28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裁定拍卖你名下位于安庆市大观区集贤花苑7#楼5单元709室不动产。经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随机摇号,本院委托安徽安和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803执250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拍卖你名下坐落于安庆市大观区集贤花苑7#楼5单元709室不动产、皖安和房地估报字(2026)FH-1045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人民币30.72万元)及评估报告送达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应证据材料(收件地址:安庆大观区人民法院,0556-5866837,联系人:盛法官),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启动上述房产的拍卖程序等。如认为本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可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执行异议。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委托评估结果公示
吴玉红(公民身份证号码3408272001****4718):
本院在执行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未履行(2026)皖0803民初28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裁定拍卖你名下位于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北路尚城花园南苑4幢2单元1104室不动产。经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随机摇号,本院委托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803执24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拍卖你名下坐落于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北路尚城花园南苑4幢2单元1104室不动产、皖正房评报[2026]字第6172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人民币30.96万元)及评估报告送达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相应证据材料(收件地址:安庆大观区人民法院,0556-5866837,联系人:盛法官),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启动上述房产的拍卖程序等。如认为本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可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执行异议。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重庆珉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锦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德龙:
本院受理原告何云林诉被告郑德阳、苟睿、陕西源成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你/你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常卫青:
本院受理的原告陕西滴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八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达州市通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盛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赵元彬与你单位工伤待遇赔偿劳动争议一案(通区劳人仲案[2026]307号),本委通过劳动仲裁专递邮件送达被退回,又多方联系你单位无果,致无法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事宜:开庭时间:2026年12月31日9时30分;开庭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阳平路66号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十日内。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达州市通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6日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冀0481民初880号
冯振英:
本院受理原告常桂成诉被告冯振英、杨鹏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冀0481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到本院大同人民法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侯龙飞: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16日上午9时在磁县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保鑫:
本院已受理原告范艾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磁县人民法院光录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廖荣贵: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安徽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杜方银、冯琳、廖荣贵、杜方安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304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6601号
刘亚男、王光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与被告王光军、刘亚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刘亚男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向王光军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令刘亚男、王光军给付贷款445022.26元及利息、罚息及律师费5000元;判令原告有权以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四街区17幢904室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等。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2月18日上午8时30分在和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7490号
胡宇晨: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卜集支行与被告胡宇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令:你给付原告借款本金284271.48元及利息;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明天城市广场S3-13幢2单元807室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就该财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等。你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日)上午8时30分,本案在和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5951号
张方: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蒲港支行与被告尹文声、张方、马鞍山市大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王昌琴、尹朝明、马鞍山市大地时装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令:尹文声、张方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马鞍山市大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判令马鞍山市大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王昌琴、尹朝明、马鞍山市大地时装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日)上午8时30分,本案在和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5950号
张方: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蒲港支行与被告王昌琴、尹朝明、马鞍山市大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尹文声、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令:王昌琴、尹朝明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90万元及利息;马鞍山市大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马鞍山市大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尹文声、张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日)上午8时30分,本案在和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726民初4014号
谭盛家、义乌市小居配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爱琳与被告聂学宝、谭盛家、义乌市小居配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726民初4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更正公告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在《光明日报》分别于2026年10月20日在16版刊登的闵敏与张震离婚纠纷案,将开庭时间2026年12月5日上午9时更正为2026年12月7日上午9时;2026年10月21日在13版刊登的余梦杰与陈子夫民间借贷纠纷案将开庭时间2026年12月6日上午9时更正为2026年12月7日上午9时30分,特此声明。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323民初4513号
许猛:
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双木家具有限公司与许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蚌埠双木家具有限公司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7300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暂计人民币555.17元(以人民币73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4年1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6月17日);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2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新马桥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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