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3-16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10月2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桂0721民初4572号
李文强:
本院受理原告潘玉宇与被告李文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桂0721民初457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相关诉讼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2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少年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桂0721民初4665号
卢树燕:
本院受理原告梁黛珠与被告卢树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桂0721民初46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相关诉讼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2月28日15时30分在本院少年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瑞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西凯隆焜烨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田景昊(瑞劳人仲案字〔2026〕第270号)与你单位因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争议。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12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瑞昌市建设路60号)开庭审理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川1083民初2616号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毛家镇燕坡村1组的王成、四川省安岳县岳城街道凤山路北段252号2栋1单元1楼1号的王俊杰:
本院受理原告罗沛东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川1083民初2616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任书良:
本院已受理原告任书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磁县人民法院光录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平香芹:
本院已受理原告王志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冀0427民初522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释法明理提示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10日上午10时在磁县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赣0323破1号、2号之二
2026年10月9日,本院根据江西健航实业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确认江西健航实业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江西健航实业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特此公告。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陕0303民初5318号
程永江:
本院受理原告田东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里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尹荣相:
本院受理原告佘建东、陈丽华、徐凤珠、佘家琪诉被告你、第三人河南中昊天实业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6628号
姬学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与被告姬学友、明发集团(马鞍山)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决你给付贷款457588.01元及利息、罚息及律师费5000元;判决原告有权以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四街区6幢1103室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上述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律师费范围内优先受偿;判决明发集团(马鞍山)实业有限公司对姬学友上述债务清偿承担连带责任等。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和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殿香:
本院受理原告牟宗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手续。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骈艳芳:
本院受理原告徐学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手续。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海林:
本院受理曹玉清诉李海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权利义务通知书、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尤帅:
本院受理周雪诉尤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权利义务通知书、监督卡、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孟祥琴、孟祥梅、孟祥珍、孟祥兰:
本院受理丁兆利诉孟祥杰、孟祥琴、孟祥梅、孟祥珍、孟祥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四人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权利义务通知书、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422民初7202号
王磊: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翰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磊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6)皖0422民初72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422民初5376号
贵州朗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仲相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朗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朗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6)皖0422民初537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贵州朗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422民初8176号
张瑞龙:
本院已受理原告江福娟与被告张瑞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监督卡、审判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兰春: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诉你及贵州君和众茂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26286号]。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6年12月9日上午9:30在本院第四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罗叶林、陈建修: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贵州中辉置业有限公司、罗叶林、陈建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23657号]。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6年12月9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四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国富: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诉你与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22901号]。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1: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龙里安鑫建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国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州龙里安鑫建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龙里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351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传票(联系电话:0854-8622678),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慧:
本院受理原告吴慧慧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830民初5056号民事判决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代偿款14995.9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郭业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管仲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991民初3523号
方白丁:
本院受理的原告顾存阳与被告方白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方白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顾存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万元并支付自2026年5月13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年利率3%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606元,由被告方白丁负担。公告费500元,由被告方白丁负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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