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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2026年10月21日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7727号
江苏盛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韩丽:
本院受理原告陈文彬与被告江苏盛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韩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6888号
江苏盛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韩丽:
本院受理原告曹磊与被告江苏盛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韩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8011号
江苏盛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韩丽:
本院受理原告仲康与被告江苏盛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韩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8013号
江苏盛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韩丽:
本院受理原告冯健与被告江苏盛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韩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8014号
江苏盛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韩丽:
本院受理原告白瑞霞与被告江苏盛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韩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1689号
张国辉:
本院受理原告胡海波诉被告张国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16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3719号
刘法民、刘套平:
本院受理原告柯鹏与你们、华润置地(常州)有限公司、北京润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新时代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苏新时代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唐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402民初371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鉴定报告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7818号
陈晓辉:
本院受理原告王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2月9日下午2时00分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海全:
本院受理的原告阮成顺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1112民初351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王海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阮成顺货款27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计算:以27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85%计算)。王海全负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1222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蚌埠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永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安徽标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蚌仲裁字第11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8414号
曹刚:
本院受理原告高拥军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24民初84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02民初5051号
甘前进:
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鼓楼区吉友劳保用品商店与被告甘前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02民初5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通知书
迁人社劳监催通字﹝2026﹞第6602号
迁安市文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机关于2026年2月6日对你单位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书中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次日起的10日内履行义务:足额支付李涛、冯志军等人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工资壹佰贰拾肆万柒仟叁佰壹拾肆元伍角肆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次日起的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许海利、修佳豪,联系电话:0315-7630632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庆新、贵阳凝筑空间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25548号]。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2民初11300号
李德敏、李仁光: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22民初11300号民事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2026年10月21日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2民初11302号
张国珠: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22民初11302号民事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2026年10月21日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2民初11297号
王业祥: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22民初11297号民事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2026年10月21日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2民初11301号
陈少亮、李国兰: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22民初11301号民事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2026年10月21日
蓬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华晟天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禄平诉你单位工伤赔付争议一案,案号:蓬劳人仲案〔2026〕131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及仲裁申请书副本,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蓬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蓬安县凤凰大道二段91号)101室领取,逾期未领取将视为送达。
蓬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君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承武:
本院受理原告江丽霞诉贵州君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承武、贵州易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案件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本院定于2026年12月14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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