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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2026年9月20日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1102民初6297号
杨土娥:
本院受理的原告叶巧敏与被告杨土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定于2026年11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9号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7171号
全远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被告全远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7171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71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全远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借款本金378848.59元、利息19704.81元、罚息1175.97元(金额暂计算至2026年7月3日,之后仅产生罚息,罚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执行利率上浮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全远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公告费100元;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对被告全远彩名下位于龙里县谷脚镇贵龙社区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太阳谷30组团B区6#楼2单元9层3号的房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二项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40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负担22元,被告全远彩负担711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7174号
宋尚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被告宋尚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7174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71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宋尚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借款本金577379.45元、利息28623.52元、罚息1594.83元(金额暂计算至2026年7月3日,之后仅产生罚息,罚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执行利率上浮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宋尚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公告费100元;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对被告宋尚群名下位于龙里县谷脚镇贵龙社区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太阳谷七组团(四期)G区43#楼1单元9层1号的房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二项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12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负担20元,被告宋尚群负担9692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舒开祥、向永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5583、5584、5585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章辉、黄太进、开阳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你们及罗显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7183、7187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罗兰香: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0366号民事判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4669号
沈诞:
本院受理原告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466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1月26日14:00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4592号
陈南南、王波:
本院受理原告殷翔霏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459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1月26日14:20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3735号
代茂义:
本院受理原告武进区牛塘双鑫石业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37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1月26日9:20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018号
张志华、张金洲: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201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2月1日14:00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141号
周雷、张志洋: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214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2月1日9:00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020号
张志荣: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202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2月1日9:00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902号
刘涛、陈春良、洞口县亿达农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杨国红: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290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2月1日9:00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525号
高鹏周、张玉兰: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252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2月1日14:00在本院第三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7228号
陈亚媛:
本院受理原告王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72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9011号
卜言锋:
本院受理原告钱贵海诉被告卜言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90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韩琴妹:
本院受理原告金志相与被告韩琴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11月09日上午9:15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5889号
朱亮:
本院受理原告刘文静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82民初588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公告
昌吉市焱耀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米徐徐与你单位因工伤赔偿等发生的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负责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遇节假日顺延)。本案定于2026年11月10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在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2026年9月18日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阳城县河阳古镇文化振兴中心:
因无法找到你单位住址,无法给你单位直接、邮寄、电子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阳人社监理字[2026]034号),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阳城县行政办公区3号楼B101领取书面《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2026年9月18日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361号
吴桐:
本院受理原告高泽春与被告吴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2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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