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9月18日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15985号
汪伟、伍小凤:
本院受理靳常山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23民初1598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16646号
徐世友:
本院受理张志明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23民初1664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泽涛、王二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被告赵泽涛、张云贵、王二妹、贵州省逸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6)黔0103民初10155、10850号两案,因无法联系到你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黔0103民初10155、10850号两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全、刘芳: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10443号]、[案号:(2026)黔0103民初10447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兴玉、陈智、余明勇、吴忠梅、郭兴玉、陈智、田茂平、贵州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分别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案号为:(2026)黔0103民初10438号、(2026)黔0103民初10439号、(2026)黔0103民初10441号、(2026)黔0103民初10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均欢、贵州鑫隆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李春涛: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22891号]。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6年11月10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七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5665号
贾成章:
本院受理原告马连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82民初56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6078号
徐敏:
本院受理原告陈汉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82民初60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6174号
苏月:
本院受理原告沈静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82民初61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6067号
李海龙:
本院受理原告谭顺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82民初60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6756号
高腾:
本院受理原告周琪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82民初67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282民初11433号
江苏地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江雄与被告江苏地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991民初5031号
盐城瑞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益帅与被告盐城瑞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308号
常州唛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丁永梅诉你肖像权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告当事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逾期不到庭将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永超:
本院受理原告章文芳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6)苏0830民初2572号民事判决书(你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2800元)。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3639号
薛岭、张松:
本院受理的原告夏婷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324民初363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02民初5129号
蔡先进:
本院受理原告王长义与被告蔡先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的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02民初5032号
满磊:
本院受理原告张翠云与被告满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的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02民初5263号
宋勤、李居辉:
本院受理原告蔡元元与被告宋勤、李居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的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凤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公告
湖南巨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神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龙光兵诉你俩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争议一案,本委已于2026年9月2日立案受理(凤劳人仲案字[2026]第177号)。因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你俩公司,现采用公告方式向你俩公司送达下列仲裁文书:1、答辩通知书;2、举证通知书;3、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4、仲裁申请书副本;5、风险告知书。其仲裁申请书称:2025年9月1日起在湖南巨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包湖南神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光伏发电项目再分包给舒永杰的安装工程中工作,并于2025年10月12日16时许不慎从人字梯上摔下造成左桡骨远端骨折,左尺骨茎骨折。仲裁请求:湖南巨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申请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湖南神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庭)。本委定于2026年11月3日上午9:00开庭审理此案,请你俩公司务必按时到庭;若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缺席裁决。若因此对你俩公司产生不利后果,由你俩公司全部自行承担。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为送达。联系电话:0743-3666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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