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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2026年9月17日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4765号
王娅、王大志、贵州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与被告王娅、王大志、贵州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4765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47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大志、王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借款本金775537.52元、利息184894.80元、罚息32121.17元、复利38441.66元(金额暂计算至2026年6月25日,之后仅产生罚息和复利,罚息和复利分别以尚欠借款本金、利息为基数,按《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加收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借款本金、利息付清之日止);二、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对被告王大志、王娅名下位于贵阳市云岩区蛮坡小石城二期公园传奇29栋1单元26层5号的房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618元、公告费65元,由被告王大志、王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宏中、王瑞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诉被告郭宏中、王瑞斌信用卡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6886、6890号两案的民事判决书,你方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周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诉你及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4774号民事判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4764号
罗国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与被告罗国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4764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47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罗国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贷款本金165898.69元、利息6504.40元、罚息714.73元、利息的罚息(即复利)207.99元(金额暂计算至2026年6月25日,之后仅产生罚息和复利,罚息和复利分别以尚欠借款本金、利息为基数,按《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加收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借款本金、利息付清之日止);二、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对被告罗国兰名下位于白云区马掌坡路542号绿地伊顿公馆B7栋1单元2楼4号【不动产权证书号:黔(2019)白云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233号】的房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16元、公告费65元,由被告罗国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4762号
陈洪、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与被告陈洪、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4762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47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借款本金139608.67元、利息19276.97元、罚息4620.19元、复利2522.67元(金额暂计算至2026年6月26日,之后仅产生罚息和复利,罚息和复利分别以尚欠借款本金、利息为基数,按《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加收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借款本金、利息付清之日止);二、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对被告陈洪名下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S2区7栋2单元19楼3号的房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支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66元、公告费65元,由被告陈洪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3民初5110号
张红广:
本院受理原告郭庆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623民初5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3民初2283号
徐小玉、商水县谭庄张书奶粉店:
本院受理原告肖二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623民初2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3民初2963号
刘建康、程静:
本院受理原告商水县东兴副食门市部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623民初2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3民初5077号
姚九斤、王爱花:
本院受理原告张亚丽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623民初5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3民初4845号
李长建、谢素梅:
本院受理原告娄国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623民初4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3民初3118号
苑高峰:
本院受理原告商水县程固商砼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623民初3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3民初4872号
杨法智:
本院受理原告郭庆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623民初48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3民初3491号
刘东合:
本院受理原告曹新厂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623民初3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3民初5363号
闫立志:
本院受理原告宋冬冬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623民初5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3民初4851号
王二涛:
本院受理原告刘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623民初4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2416号
文家艺: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与被告文家艺银行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2416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24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文家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信用卡逾期本金74288.39元及截至2026年6月5日的利息26743.82元;之后的利息以欠付逾期本金为基数,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每日0.05%)计算至逾期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文家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公告费200元;三、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56元,由被告文家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碧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与被告李碧涛、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本院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2196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为普通程序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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