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9月15日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科级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本局已受理喻宏福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喻宏福请求本局认定其于2026年6月27日在你公司承接的宣恩县旅游环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河沟至人民一路)工地上从事钻孔作业中左手环指受伤为工伤。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刊登30日后的30日内将你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喻宏福受伤及救治经过的证明材料,以及你公司对认定工伤或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本局。逾期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举证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认定决定。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家贞、贵州硕创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河南省夏雨记食品有限公司与李家贞、贵州硕创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豫0223民初6753号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在尉氏县人民法院蔡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杨云鹏、黄威、陈恩富、肖立丽: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李杨云鹏、贵州天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威、贵阳和悦置业有限公司、陈恩富、肖立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黔0103民初12299、12301、123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司厚华:
本院受理原告杨勇诉司厚华、重庆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01民初5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文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拓润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东润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01民初25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文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浩然: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4992号原告贵州瑞通典当有限公司与李浩然、苗果典当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1月2日上午9点00分(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莫俊、杨孝虎: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国祥、张竣、王国民、莫俊、杨孝虎、贵州清风尚园艺装潢工程有限公司、龙里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30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传票(联系电话:0854-8622678),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5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二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龙建佑、上海珲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陈旭、陈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与被告贵州瑰丽朵妍贸易有限公司、李锋、龙建佑、上海珲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云龙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孙亚飞、陈旭、陈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295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保全裁定书、传票(联系电话:0854-8622678)、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3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二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403民初6967号
陈丽颖:
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与被告陈丽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豫1403民初6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403民初8235号
河南瀚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龙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乔宇和第三人河南瀚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韩永星、龙菊、宗光斌、方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被告韩永星;龙菊;宗光斌、龙里碧桂园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海、贵州紫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26)黔0103民初19016、19011、19013、19009号。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变更程序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1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402民初4715号
张小函:
本院受理原告郎银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402民初4917号
许东勋:
本院受理原告宋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团队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1102民初4360号
吕丰富:
本院受理的原告丽水市莲都区天美建材经营部与被告吕丰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1102民初4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倪爱普:
本院受理原告盱眙明祖陵朱鹏农资门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管仲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7196号
许杰欣:
本院受理原告王二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24民初71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5276号
卓盼:
本院受理原告邱艳柏诉被告卓盼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24民初5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送达公告
如东县双甸宇宏手套厂:
本局受理丛建国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受理决定书》(苏0623工受(2026)766号)、《限期举证通知书》(苏0623工举(2026)210号)、协查函(苏0623工协查(2026)10号)。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服务大厅30号窗口领取(如东县泰山路16号),逾期视为送达。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1日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1081破125号
温岭市人民法院根据杨世美的申请,于2026年9月14日裁定受理温岭市玖伍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温岭市玖伍鞋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10月23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877号金融大厦1号楼17楼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86113230;联系人:张梦莎)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系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温岭市玖伍鞋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温岭市玖伍鞋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文书等所有资料,因不履行或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10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第十八审判庭召开(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横湖中路198号)或非现场方式(具体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蒋冲:
本院受理的原告常州市飞月鑫轴承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42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7650号
徐红英:
本院受理原告陈磊诉被告徐红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速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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