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城市是我国人口最密集、社会经济活动最集中的区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着力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随着美丽中国建设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正确把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探索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建设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因此,要深挖城市比较优势,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环境健康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城市发展“高质量”与生态“高颜值”的有机统一。
1. 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
城市是由经济、文化、生态等多元素融合而成的有机生命体,城市发展要把握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内在联系。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必须顺应和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系统研判城市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约束条件和环境压力,统筹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不断优化、调整城市的布局和功能,形成良性循环和乘数效应,提升美丽城市建设整体效能。
立足资源禀赋,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生产空间集约高效是美丽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一方面,以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市场需求、功能定位等实际情况优化绿色产业规模和生产空间布局。建立“指标+空间+清单”的绿色产业准入与退出机制,促进城市生产空间布局、绿色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另一方面,推动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运用城市更新、文旅融合等方式提升城市生产空间质量。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和民俗风貌等独特资源优势,嵌入研学旅游、郊野露营、非遗展演等绿色产业特色业态,推动城市生产空间开发向“复合型”“融合型”转变。同时,做好同区域城市之间绿色产业的横向区分,避免出现同质化现象,绘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城市图景。
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绿色宜居城市生活空间。生活空间宜居适度是美丽城市建设的关键目标。202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89%,城市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打造高品质城市绿色生活空间。提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推进节能节水、垃圾处理、环境监测等设施建设,超前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加氢站等绿色配套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利用街头、社区小微空间等见缝插绿,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滨水空间、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等,形成系统完整、内外联通的城市综合性绿色生态网络,让人民群众“推窗见绿,行路有荫,出门进园”。
以自然为美,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是美丽城市建设的重要前提,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一方面,强化城市生态系统全覆盖、链条式保护,根据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整体推进城市森林、草地、河湖、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大力推动园林城市、海绵城市、森林城市建设,加快实施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绿道碧道建设、湿地生态修复等,持续提升城市生态空间容量。另一方面,以维护和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为导向,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纳入城市生态空间规划建设,开展城市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建设生物多样性保育小区、生态保育小区等,为野生动植物迁移和栖息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生态空间格局。
2. 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提高环境治理效能”。当前,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光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推进美丽城市建设要以城市发展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方位提升城市环境治理效能。
聚焦数字赋能,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精细化智慧化。近年来,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和迭代升级,深刻改变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相关应用也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加速落地与推广。一方面,要拓展数字技术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应用场景,集成利用数字孪生、未来网络、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城市智能绿色交通系统,大力发展能耗监测、智慧环保等,实现资源节约与治理效率提升的协同增效。另一方面,建立以城市生态环境“一张图”为基础的大数据中心,打造城市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健全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打造集约高效、安全可控、多源融合的城市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从“环境污染后监管”向“实时预测与前端优化”的转变。
坚持共建共享,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要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主体共同参与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从“单点发力”向“全域治理”转变。探索建立“碳普惠”“城市合伙人”等机制,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个人碳账户、碳足迹等数据空间应用,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消费、低碳出行、节约能源等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强化制度供给,建立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多元保障机制。制度是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根本保障。一方面,应加强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与环境政策统筹,形成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政策合力。在城市垃圾分类处理、扬尘管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等领域建立常态化投入机制,推动城市生态环境从“一时清洁”向“长效洁净”跨越。另一方面,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构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托“互联网+”建立智能化互动交流平台,促进部门之间城市生态环境基础信息畅通,实现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不断增强。
3. 坚持以文润城,厚植美丽城市建设的生态文化底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展现城市文化特色和精神气质”。厚植生态文化底蕴对于建设美丽城市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地域广阔、气候多样,不同城市由于自然风貌、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在发展中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内涵,这已成为城市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城市建设中系统保护、传承和发展好生态文化,使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在当代城市建设中焕发活力,是增强美丽城市发展动力的必然要求。
加强生态文化保护传承。生态文化是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化样态和价值理念,是彰显美丽城市内涵、品质和特色的重要文化标识。一方面,要精准掌握城市生态文化资源底数,开展全域城市生态文化资源普查,利用数字化手段对建筑古迹、工艺美术、古树名木等生态文化资源进行精准测绘和信息采集,打造城市“生态文化基因”数据库和数字档案,实行“一房一档”“一巷一册”的精细化管理。另一方面,构建城市生态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体系,加强生态文化资源分级分类保护,明确保护范围与开发管控红线,将生态文化资源保护管理纳入城市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建立“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保护前置机制,严格落实生态文化资源影响评估机制,探索历史街区、古民居等生态文化遗产所有权、使用权与经营权的分置改革,让生态文化资源发挥独特作用,为美丽城市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挖掘生态文化多重功能。丰富的生态文化资源是美丽城市建设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挖掘和利用生态文化多重功能是美丽城市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应开展城市生态环保史、典型区域生态文化、民族生态文化等专题研究,传承和弘扬生态价值观念。围绕绿色低碳的传统生产技艺等重要载体,组织开展征集、调查、研学等活动,全方位、持续性挖掘其历史故事、文化价值、精神内涵等,推动生态文化资源价值认知扩展到历史、经济、社会等多元维度,使其有效转化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推动美丽城市建设的优质资源。
丰富生态文化现代表达。一方面,要深入发掘和阐释城市生态文化的当代价值。以城市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独特的生态文化为基础,因地制宜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支持历史建筑、人文街区引入非遗体验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植入文创设计、创客空间等新业态,将城市街巷转化为“诗意栖居地”,打造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城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和生态文化品牌。另一方面,持续推动优质生态文化资源直达基层。以沉浸式体验、互动式参与等方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生态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以人民智慧的“源头活水”滋养生态文化创新创造,为美丽城市建设注入强大动能。
(作者:罗贤宇,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