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09日 Wed

公告(09-12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09月09日 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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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版:公告(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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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9月09日 Wed
2026年09月09日

公告(0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9月9日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10262号

  邱雪峰、李林侠、邱悦:

  本院受理原告许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9712号

  唐黎静、唐士远、张霜、孙胜军、魏腾云、邳州市华信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云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4821号

  朱星彤、朱亚运:

  本院受理原告李广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382民初48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10930号

  袁夫桂:

  本院受理原告袁福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10699号

  马伟强、张传顺:

  本院受理原告袁福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10697号

  冯冰:

  本院受理原告谢刚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10615号

  骆传坤:

  本院受理原告丁明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10693号

  黄希计:

  本院受理原告李学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11445号

  王大岗、邳州市稻草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彭品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0月21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碾庄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衡迈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长科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衡迈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30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前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4600号

  范井平:

  本院受理原告王渭良诉被告范井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460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1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3919号

  匡凌:

  本院受理原告潘长芳诉被告匡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391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12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0340)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街道办事处南港社区都市豪庭11幢904室不动产(含室内固定装修等)。

  二、评估价96.61万元,起拍价67.627万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0.67万元/次。

  三、标的拟进行两次拍卖和一次变卖,如一拍流拍,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第二次拍卖自动取消;两次拍卖流拍的,进入变卖程序。

  四、第二次拍卖、变卖时间、竞买报名、起拍价、保证金、变卖预缴款交纳、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等情况详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同上)拍(变)卖公告、拍(变)卖须知等。

  二○二六年九月九日

  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新疆浩铭鑫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海云):

  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王馨玉与你单位因工资等发生的劳动争议一案,现以昌市劳人仲字〔2026〕406号仲裁裁决书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且邮件退回,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结果。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成功(遇节假日顺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委缺席裁决如下:

  一、申请人王馨玉与被申请人新疆浩铭鑫商贸有限公司自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新疆浩铭鑫商贸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王馨玉工资50000元;以上第二项合计50000元(大写:伍万元),被申请人在裁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昌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1281破79号

  本院根据蔡红梅的申请,于2026年8月25日裁定受理泰州尊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为泰州尊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泰州尊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10月11日前向泰州尊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人民南路188号1—04室;联系人:高芳艳;联系电话:15195279688)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10月21日10:00在兴化市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召开。

  泰州尊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泰州尊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泰州尊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泰州尊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唐裕超:

  本院受理的原告吕继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兰陵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正锋:

  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博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兰陵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213破45号

  本院根据张贺兴的申请于2026年8月31日裁定受理宁波佰世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宁波佰世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11月3日前向宁波佰世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的管理人[通讯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区1幢8楼;邮政编码:315000;联系人:夏律师,联系电话:15669152286]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登记表等相关债权申报材料在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suhaolaw.com新闻动态处下载)。未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宁波佰世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宁波佰世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有关宁波佰世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宁波佰世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宁波佰世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

  本院定于2026年11月16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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