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31日 Mon

公告(14-15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08月31日 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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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版:公告(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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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8月31日 Mon
2026年08月31日

公告(14-15版中缝)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蒙凤菊:

  本院受理原告蒙吉德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桂1229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一、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二、未成年孩子蒙水妹、蒙锦彪、蒙湘媛随原告共同生活,由原告直接监护抚养,自本判决生效后的次月起,每月28日,被告向原告支付抚养费各400元,直至三个孩子各年满十八周岁止;三、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的情况下,被告可随时探望孩子,原告应当协助。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冀0131民初1670号

  徐州荣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曹喜春、康永芳、高卫中、焦严彭、刘金元、马五子、葛新亮、李更太、刘明亮、武振华与被告江苏昱诚建设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一分公司、徐州荣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安(公民身份号码:6124011987****5190):

  本院受理陈学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27日10:00在本院张滩法庭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飞(公民身份号码:6124011983****5171):

  本院受理汪祖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27日10:20在本院张滩法庭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523民初6349号

  林我桂:

  本院受理原告盛维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成文、吕巧纫、李亚然:

  本院受理申请人蔡喜聪与被执行人河南浩航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胡成文、吕巧纫、李亚然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豫1403执异115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复议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成文、吕巧纫、李亚然:

  本院受理申请人刘卓、任金启、何文超、柴桦、蔺晨菲、周颖、陈博贤、王瑞、高志军、张鲜鲜、司艳艳与被执行人河南浩航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胡成文、吕巧纫、李亚然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豫1403执异113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复议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3民初6572号之一

  汪龙权:

  本院受理原告六安铂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汪龙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23民初657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3民初6919号之一

  陈贤敏: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贤敏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23民初691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武岩龙:

  本院受理原告崔迎宾诉你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付敏、王上波、张莉、杨世俊、许明珍、冉洪波:

  本院受理(2026)黔0103民初19484、19490、19491、19492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被告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付敏、王上波、张莉、杨世俊、许明珍、冉洪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2026年10月27日上午10时0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滦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冀0284执异85号

  孙志刚:

  本院在执行郭小明申请执行孙志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案号(2018)冀02执12824号,刘建新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审查后作出(2026)冀0284执异8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变更刘建新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该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特此公告

  河北省滦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冀0284执异84号

  孙志刚:

  本院在执行郭小明申请执行孙志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案号(2020)冀02执9606号,刘建新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审查后作出(2026)冀0284执异8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变更刘建新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该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德兴(公民身份号码:520113******122811)、

  宋微微(公民身份号码:520113******12282X)、

  唐元书(公民身份号码:520113******270814):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贵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案号:(2026)黔0113民初9433、9437、9449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定于2026年11月03日09:30在本院白云区综治中心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8095号

  李新雷:

  本院受理原告张亮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7736号

  陈海盟:

  本院受理原告宿迁经济开发区王彬建材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8109号

  司亮、翟凤:

  本院受理原告孙瑞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4933号

  天津欧莱美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危发军: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崇越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402民初49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14445号

  祁春霞、王树强:

  本院受理原告朱翠萍与被告祁春霞、王树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23民初144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追加被告申请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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