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06-07版中缝)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天津市豪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BW6UNJ2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轩辕晟鑫机电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0865921301,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荟香堂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EN9J5E0F)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宝晟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ERBK0X1R)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华辰嘉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30380325T)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佳医相伴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8MAKC07361B)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共盈昌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CHQJ5K3E)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北京思睿时光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G2FD7264)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李世浩,清算组负责人:李世浩,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益本清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CP89EE3U)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吕秀莹,清算组负责人:吕秀莹,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北京千域智营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K3E97NX2)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张洪升,清算组负责人:张洪升,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天津市天翔赛鸽俱乐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20000738483619P,申请注销,根据章程规定,同意注销天津市天翔赛鸽俱乐部民办非企业单位,敬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到本单位办理清算事宜,特此公告。
■公告:本企业北京国视黑马国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韩光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韩光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附联系方式:18610295246。
关于“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项目2#楼竣工预验收通过及已购房业主限期办理合同换签并支付购房尾款的公告
(2023)金狮城破管字第0138号
尊敬的“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项目2#楼业主:
感谢您对“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项目续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和指导下,在广西金狮城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对于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的监督下,目前由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中昂鑫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昂公司”)施工及代建的“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施工工作按照预定计划稳步推进,项目2#楼已进入竣工验收及交付准备阶段,交付在即。
为切实保障全体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广大购房人对于后续房屋交付提出的合理诉求,管理人已分别于2025年6月5日发布《关于“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项目购房人权益分类处理方案的公告》、2025年9月8日发布《关于限期完成“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项目2#、3#、4#楼合同签订及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公告》、2025年10月23日发布《关于限期确认是否继续履行“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项目2#、3#、4#楼购房合同的公告》,对购房人权益处理方案、合同换签及按揭办理等事宜作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公告内容可以通过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汇力企业纾困与出清业务公示平台”查阅。)
当前,项目2#楼已于2026年8月10日完成竣工预验收,目前正进行最终竣工验收,计划于2026年10月中旬完成竣工备案并启动交房工作。但是,目前仍有部分2#业主尚未按要求办理合同换签手续,或未足额缴纳购房尾款,直接影响2#楼的交付工作及后续不动产权证办理进度。为做好项目2#楼后续交付工作,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特此通知您尽快联系工作人员完成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手续、付清购房尾款并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确保您能按期收房及办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2#楼相关手续办理安排:(一)时间:2026年8月21日开始(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二)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与灵秀路交叉口“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项目售楼部。(三)须携带资料:1.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业主户口本原件;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足额支付购房款的凭据;5.维修基金缴款记录;6.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复印件(如有)。(四)特别说明:若您此前未办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换签”)手续,或未足额支付购房尾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待您先行办妥合同换签手续并足额支付购房尾款(或完成按揭贷款放款)、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后续方能办理收房手续。未完成前述手续的,不予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二、办理合同换签手续流程:如您尚未办理合同换签手续,请您务必于2026年10月16日前,配合完成合同换签手续,具体流程如下:(一)购房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购房收据原件、购房合同原件至项目营销中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办理合同换签手续联系人:中昂公司客服专员:易荟娟(电话/微信:19217709418、座机:0770-2866017);易恋松(电话/微信:15107705411)。
特别说明:对于尚未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的购房人,根据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备案系统要求,须重新签订带有二维码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方能完成网签备案手续,故需办理合同换签手续。而对于此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结网签备案手续的购房人,则无需办理合同换签手续。
三、办理缴纳购房尾款的手续:若您此前未足额支付购房全款的,请您在办理合同换签手续后,于2026年10月16日前完成购房尾款的付款手续。具体方式如下: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如您选择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的,请按照换签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于2026年10月16日前将剩余未付的购房尾款转账至管理人账户。(二)按揭贷款方式:如您选择的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付款方式的,请按照换签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付清首付款,并备齐以下材料,联系中昂公司客服专员:易恋松(电话/微信:15107705411)于2026年10月16日前办妥银行按揭贷款手续:1.收入证明原件1份;2.近六个月银行收入流水原件1份;3.详细版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6.婚姻证件: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及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7.防城港市房产查档证明原件1份,已婚客户需夫妻双方分别开具。
四、办理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手续:若您此前未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请您于2026年10月16日前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至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指定账户(收费标准:具体金额需要以防城港市住保中心收取的金额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详询:客服专员:易荟娟(电话/微信:19217709418,座机:0770-2866017)。
五、更名、换房需求的办理:如您有更名、换房需求的,请按照《关于“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项目购房人权益分类处理方案的公告》的要求向中昂公司提交相关书面申请并附具正当理由及证明材料以供审核。如您提交的更名、换房申请经审核未予核准的,您仍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2026年10月16日前办妥包括重新签订购房合同、足额支付购房尾款、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全部手续。
六、特别提醒:自2025年6月以来,管理人已先后多次通过公开发布公告并结合书面通知、短信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业主及时办理合同换签、确认是否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办理购房尾款支付、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手续,全面、充分地履行了告知义务,也给予了全体业主充足的准备时间。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业主在多次催告后,仍未按要求办理合同换签和购房款付款手续。现项目2#楼竣工预验收已通过,交付在即,特郑重告知如下:(一)请所有尚未完成合同换签、未足额付清购房尾款、未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2#楼业主,务必于2026年10月16日前按照要求办妥合同换签、购房尾款付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的全部手续,该期限为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期限,该期限届满后将不再另行延长。(二)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务必高度重视,若您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要求在指定期限内(2026年10月16日前)完成合同换签、未能足额缴纳购房尾款或办妥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您与金狮城公司就“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项目原来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解除终止,金狮城公司将不再继续履行相应购房合同,您也将丧失按照原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金狮城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金狮城公司有权将相应房屋另行处置。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三)购房合同解除后,您可以就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您已支付的购房款本金将依法列为本案破产程序中的普通债权处理,经人民法院裁定无异议后将在本案后续分配中和其他普通债权人一并参与分配。
七、其他:本次公告仅针对“三顺·世纪大都会(中区)”项目2#楼业主。项目其他楼栋建设及验收工作同步开展,待后续楼栋交房时另行通知,请相关购房人持续关注管理人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金狮城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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