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335万亩 建成1000余家国家级绿色矿山
我国矿业绿色转型发展成效显著
本报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张胜从自然资源部获悉,“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部协同财政部部署实施68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带动全国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面积335万亩,超额完成“十四五”时期修复治理目标任务19.6%。目前,全国建成1000余家国家级、4500余家省级绿色矿山,持续推动矿区生态环境改善,有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序推动矿业绿色转型。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通过筑牢法治根基、强化全链条监管、加大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力度等一系列举措,深入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例如,生态环境法典、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对绿色矿山建设作出规定,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还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提出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自然资源部联合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绿色矿山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发布实施,“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建、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再如,通过强化技术支撑,健全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标准体系,指导矿山企业“边开采、边修复”;总结推广涵盖不同矿种、开采方式和区域的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提供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
据悉,建设绿色矿山如今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矿山企业和社会公众对于矿业发展的普遍共识。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及实施条例要求,持续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进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永续利用、建设美丽中国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