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遵循科研规律,深化科技评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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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用好科技评价指挥棒”“科技评价重在按科研规律办事”,深刻阐明了科技评价的价值导向与实践要求,为持续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供了根本遵循。
科技评价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统筹创新资源配置、规范科研行为、引领创新方向、激发人才活力的“指挥棒”与“风向标”。持续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破除固有弊端、校准价值导向、完善制度体系,既是遵循科研规律、净化科研生态,推动持续产出高水平原创成果、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必然选择,也是破解科技与产业“两张皮”难题,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举措。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举措,稳步推进各类试点探索,着力健全制度机制,推动这项制度革新取得阶段性突破:长期困扰科研领域的评价导向偏差问题逐步得到纠治,初步构建起符合科研运行规律、适应创新发展需求的科技评价体系框架;科技领域“重数量、轻质量,重产出、轻实效,重理论、轻应用”的倾向得到有效扭转,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深入人心,成为科技界广泛共识,有力推动我国科技创新事业蓬勃发展。当前,我国科技实力正在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能力提升,基础前沿、高端装备、绿色产业、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持续涌现重大创新成果。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科技评价领域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彻底破除,部分改革举措落地不够深入扎实,功利化评价倾向依然存在。分类评价精准度不足、成果转化评价薄弱、人才评价方式固化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成为制约基础前沿研究、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瓶颈。
确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构建科学精准的科技评价体系。长期以来,在科研评价工作中,存在以论文、项目、获奖的数量与级别作为主要评判依据的现象,造成低水平重复研究现象突出,原创性、引领性创新成果供给不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优化科技评价体系,校准科学评价标尺、坚守正确评价导向。在重大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工作中严格践行评价改革要求,通过顶层设计“大指挥棒”引领带动基层“小指挥棒”,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完善内部评价制度,破除各类隐性评价壁垒,打通改革落地“最后一公里”;引导广大科研工作者跳出功利化科研误区,主动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勇闯科技前沿无人区,聚力开展原始创新、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当前,科技领域存在的评价惯性尚未彻底破除。评价标准精细化、差异化不够,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的考核指标、权重划分界限模糊,难以适配不同类型科研岗位发展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科研人员创新特长与创新潜能。为此,必须打破“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粗放式评价模式,根据不同研究领域、学科门类、人才类型特点,构建分层分类、精准适配的评价标准体系,推动各类科研主体各展所长、各尽其才。
科学研究具有长期性、探索性、不确定性的特征,高水平原创成果、重大技术突破往往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积累。当前,长周期评价、科研容错机制落地滞后,对基础前沿探索、重大专项攻关、颠覆性创新研究的包容度不足,难以形成持续深耕、迭代突破的科研积累。因此,必须遵循科研创新规律,面向基础前沿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构建长周期、稳支持、重积累、容失败的长效评价机制,为非共识项目、颠覆性创新项目设立专项评审通道。完善成果回溯评价机制,客观评判科研过程性贡献和长期价值。
聚焦成果转化,破除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障碍。当前,科技评价体系依然存在“重科研、轻转化,重理论、轻实践”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学术类指标权重偏高,成果转化、技术落地、产业赋能等实效类指标权重偏低,导致大量科研成果仅停留在论文发表、专利授权层面。为此,必须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科技评价的重要指标,适度提高成果转化、产业赋能、市场应用的评价权重,同时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以市场检验、用户认可、产业价值作为应用性成果的重要评判标准,推动科研创新精准对接产业需求、市场需求、社会需求,彻底破解科技与产业“两张皮”难题。
以科技评价改革为抓手,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引导科研回归初心。深化人才“帽子”专项治理,杜绝简单以头衔、称号、奖项配置资源、评定优劣,破除圈子文化、人情评审、固化梯队等不良风气,营造公平公正、开放包容、竞争有序的创新环境。
(作者:黄学锋,系天津科技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