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31日 Fri

乃服衣裳

《光明日报》(2026年07月31日 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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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版:光明文化周末·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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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7月31日 Fri
2026年07月31日

乃服衣裳

  【千字说文之“乃服衣裳”】

  衣服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淮南子·修务训》:“昔者仓颉作书,容成造历,胡曹为衣,后稷耕稼,仪狄作酒,奚仲作车。”古人将衣服与文字、历法、耕稼、酒、车的发明相提并论,因为它们都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事物。《千字文》中记述古圣先王对于文化的开创之功,“乃服衣裳”紧随“始制文字”之后,可见在古人心中,衣裳创制的意义不亚于“仓颉造字”。

  关于衣服的发明者,典籍中有不同的传说。《淮南子·泛论训》有“伯余之初作衣”,伯余与胡曹相传都是黄帝的臣子。《尚书大传》记载“黄帝始制冠冕”,另有文献提及黄帝元妃嫘祖“始教民育蚕,治丝茧,以共衣服”。诸多传说昭示着,在黄帝时期,服饰的基本形制已经出现,所以后代蒙学书籍《幼学琼林》中则言,“冠冕衣裳,至黄帝而始备”。

  在《千字文》和古代诗文中,“衣”“裳”都有实指,分别读作“yī”和“cháng”,指上身和下身的服装,如《诗经·邶风·绿衣》中的“绿衣黄裳”,又如《卖炭翁》中的“身上衣裳口中食”。“上衣下裳”是中国古代衣服的基本形制。《说文》:“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依”是声训,《释名》中也说“人所依以芘寒暑也”,这反映了古人如何理解“衣”的得名之由:上衣是人们据以依靠,用来抵御寒暑之物。从字形上看,“衣”的甲金文与小篆基本一致,罗振玉先生认为,“象襟衽左右掩覆之形”,刻画了上衣“交领”的基本特点。“裳”在《说文》中是作为“常”的重文出现的,《说文》:“常,下裙也。裳,常或从衣。”“常”的字形可以追溯到金文,为形声字,巾为义符,表示与衣巾相关的物类,尚为声符,提示读音。段玉裁指出“今字裳行而常废”,意即后代专用“裳”来记录“下裙”,而“常”不再用作此义。《释名》称“裳,障也。以自障蔽”,“障”亦是声训,古人理解“裳”的得名之由,在于下裙是用以遮挡身体之物。在古代,下裙并非女子专属,而是男女老少的基本服饰,比如在《诗经·郑风·褰裳》有“褰裳涉溱”一句,意思就是说要提起裳的下摆来渡过溱水。

  “衣”的含义,在古代就已逐渐泛化,不仅可以泛指人身所穿的衣物,也可以指覆盖物体表面的事物,如帽子为“头衣”,袜子为“足衣”,地上的苔藓称为“地衣”,药品外面甜甜的那一层叫做“糖衣”。到了现代汉语中,“衣裳”一词凝结成复合词,语音变成了“yī shang”。除了“衣裳”,现代汉语中又常说“衣服”。“服”在古代多用来表示职事之义,《说文》训为“用也”,在文献中多用作动词,搭配的范围很广,《论语》中“弟子服其劳”,指的是弟子为长者承担一些事务,今天仍说“服药”,其实就是用药、吃药之义。在与服饰的搭配上,“服”不但可以搭配衣物,也可以搭配冠冕或配饰,如“服剑”或“服苍玉”,即是佩剑或玉饰。相应地,“服”在做名词时的指称范围比“衣”要广,故而用作衣冠配饰的统称。

  在古人的思想观念中,衣裳与文明紧密相连。《周易·系辞》:“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意思是说,古代圣王垂着衣裳就能治理好天下,从中演化出成语“垂拱而治”。古人为何用“垂衣裳”来体现帝王的无为而治?一方面,有衣服形制的原因,唐代的孔颖达对此的解释为:“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做衣裳其制长大,故云垂衣裳也。”上古时期,人们多以兽皮制衣,但受皮革大小、形状所限,衣服较为短小,因而无法下垂。到黄帝以后,人们通过缫丝、沤麻,产生了丝帛、麻布等衣料,服饰趋于宽大舒展,衣裳得以自然下垂。另一方面,无为而治讲究顺应自然,而衣裳穿着时自然下垂的形态,恰与之契合。正因这种内在一致性,垂衣裳才成为无为而治的典型象征。当群雄并起、诸侯争战之时,“衣裳”依然是动荡混乱中留存的文明标识。春秋时期诸侯之间多盟会,《谷梁传·庄公二十七年》中评价齐桓公召集的盟会分为两类,即“兵车之会”和“衣裳之会”。其中,“兵车之会”以展示武力或商讨军事同盟为主要内容,而“衣裳之会”则指以外交礼仪交好的盟会。在这样的语境中,衣裳成了和平的象征。

  无论是“垂拱而治”的政治理想,还是“衣裳之会”的历史实践,背后依托的都是中国古代的礼乐制度,服饰不仅用来蔽体、防护或装饰,更成了礼制的重要载体。西周时期,服饰制度已形成严格的等级划分,服装的样式、材质、颜色、纹样乃至裁剪方式,皆成为礼制中用以区分尊卑贵贱、亲疏远近的外在形式。如纹样上,可以追溯到《尚书·益稷》所言,“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其中列举的十二种事物被纹饰在礼服上,郑玄称“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并构建出纹饰之差等,为后代沿用。又或剪裁方式上,《论语·乡党》中说“非帷裳,必杀之”,这里的“杀”指的是裁去多余的布,制作常服时用这样的方式,而“帷裳”是古代朝祭的服装,需要整幅布来制成。更为典型的是丧服制度中的“五服”,由重至轻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原理是用丧服的材质、剪裁等具体差异来对应亲疏关系。比如斩衰与齐衰都由粗麻布制成,区别在于斩衰不缝边,更为粗糙,因而是最重的孝服;大功和小功都由熟麻布制成,而小功较之大功布料更细,等级亦次之;缌麻则由细麻布制成,为五服之最轻者。

  服制不仅用于区分身份等级,其细节本身也承载着文化内涵,而其中最严格的规范当属右衽。前文提及古代上衣为交领,右衽指左侧衣襟压住右侧衣襟,这是标准的穿法,反之为左衽。《尚书·毕命》中说“四夷左衽”,“左衽”也成了夷狄之服的代称。《论语·宪问》:“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意谓没有管仲的功绩,我辈都要沦为野蛮人了。此外,《礼记·丧大记》中记载“小敛大敛,祭服不倒,皆左衽”,则“左衽”与“右衽”又有了死生之别。

  除了交领的方向,服装的颜色也有讲究。《论语·阳货》:“恶紫之夺朱也。”古代青、赤、黄、白、黑为正色,其余的颜色为间色,春秋诸侯有以紫色取代红色的潮流趋势,如《韩非子》中就记载“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孔子痛恨这种风尚,认为这是礼崩乐坏在服饰上的表现。《诗经·邶风·绿衣》中的“绿衣黄里”指衣服外表为绿色(间色),内里为黄色(正色),朱熹认为诗人是想用这种衣服来类比“贱妾尊显,正嫡幽微”的违背礼制的现象。《左传·闵公二年》还记载了一种颜色特殊的衣服——“偏衣”。晋国太子申生被晋献公派去率兵伐东山皋落氏,出发前,“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晋献公赐给太子申生偏衣与金玦。古代衣服对称剪裁,以中缝为界,偏衣是左右异色之服。一般来说,出兵作战有专门的军服,并且应为纯色,偏衣不合礼制,象征不祥。玦是有缺口的玉,预示着决绝不复之意。这两样特殊的礼物暗含了晋献公废黜太子的用意。

  在社会生活中,人担任的不同角色也可以通过服饰来外显。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服饰可分为朝服、祭服、常服、礼服等类别。《资治通鉴》记载唐太宗下朝后大发雷霆,扬言要杀掉因直谏而屡屡出言不逊的魏征,贤良而聪慧的长孙皇后闻言没有立刻相劝,先是退下,继而“具朝服立于庭”,太宗见她改换装束,“惊问其故”,皇后这才以“主明臣直”恭贺,让太宗转怒为喜。皇后为何要大费周章换装?这是因为,从常服到朝服代表了从妻子到一国之后的身份转换,以这样的身份劝谏皇帝,无疑是更有分量的。在《木兰诗》中,木兰亦是通过“脱我战时袍,着我旧时裳”完成了从沙场战士到闺中女儿的身份回归。当今社会,正装与便装之分依然存在,许多职业都有相应的着装规范。可见,服饰在彰显社会角色方面,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在衣裳背后,显现的是礼仪与服章交相辉映的华夏之光。以历史的眼光贯穿“乃服衣裳”,我们便能从秦汉深衣的庄重典雅,一直看到现代衣装的自由多元。数千年来,服饰形制随世异时移而面貌日新,但衣裳中的礼乐教化始终留存于民族记忆,并在新的时代绽放出愈加绚烂的光华。

  (作者:王鹤凝,系北京语言大学语言科学与资源学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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