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与实践要求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的“总开关”。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关乎党的事业发展、人民切身利益和国家治理效能。奋进新征程,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向纵深发展,要把政绩观问题作为一个根本性问题,增强对其哲理性认识和规律性把握,切实提升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永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本色、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1、正确政绩观的党性逻辑
政绩是指党员干部从政履职、行使公权力所取得的成效,反映主体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过程中创造的结果。政绩观则集中体现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深刻彰显着执政党的阶级立场、执政理念、施政路径和目标追求。
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植根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浸润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土壤孕育的政德传统,熔铸于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谋求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的历史征程,形成于新时代党和人民团结奋进的伟大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政绩观问题提升至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从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出发,系统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为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干事创业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指引。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根基,对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具有决定性作用。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集中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刻彰显着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永葆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关键还得靠我们党自己。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的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要回答好这些根本问题,就必须拧紧思想“总开关”,妥善处理好公与私、是与非、情与法、义与利、得与失之间的关系。而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涵养浩然正气,政绩观才能端正,进而做到行大道、明大德、担大任。
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在于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为人民出政绩”标定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坐标,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有力贯彻,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生动体现。它要求我们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创造新的历史伟业。“以实干出政绩”则指明了正确政绩观的实现形式,即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在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中干事业、创政绩。这里的关键在于一个“实”字,就是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徒有其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因势而动、顺势而为,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真正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
2、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品格
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政绩观的形成及其践履,内在遵循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发展规律。正是在实践与认识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辩证运动过程中,正确政绩观得以逐步确立,并在与各种错误的、偏差的政绩观的斗争中不断巩固和成熟。
正确政绩观充分体现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实事求是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蕴含的“实践第一”要义,被中国共产党确立为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和基础条件千差万别,无法简单套用单一发展模式。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立足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人民的意见和诉求收集起来、反映上来,把制约发展的问题和症结摸排出来,使主观认识贴合客观实际,更加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地干事创业。相反,脱离实际、不顾条件的“硬干”,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蛮干”,投机取巧、华而不实的“虚干”,都是政绩观出了偏差的具体表现,不仅会造成资源错配和浪费,还会给党的形象、人民利益和事业发展带来危害。
正确政绩观始终在回应时代课题与实践要求中丰富发展。实践作为主体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也深刻影响着人的主观世界。坚持正确政绩观,有助于不断深化对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把握,破除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拓展政绩创造上的思想格局和认知边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我们的认识和工作也要与时俱进,看准了的要及时调整和完善,但不要换一届领导就兜底翻,更不要为了显示所谓政绩去另搞一套,不要空洞的新口号满天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立足国内外发展形势的新变化新特征,紧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主动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在实践中增长解决问题的新本领,在锐意进取中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又要保持战略定力和工作连续性,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杜绝在追求政绩上标新立异、好大喜功,坚决纠治“新官不理旧账”顽疾,摒弃把“旧账”当成“烫手山芋”而避之唯恐不及的政绩观误区,切实担负起理清“旧账”、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与铺就新篇、走出新路的责任。
3、正确政绩观的方法维度
从方法论维度把握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法,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战略思维,统筹处理好政绩创造中的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等关系,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
把握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显绩直观可感,看得见、摸得着;潜绩厚积薄发,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者往往更容易转化为量化考核的指标和数字,具有更高的可见度、可宣传性;后者往往需要投入更大、更持久的力气才能见到成效。二者看似对立,实则是相互转化、内在统一的,共存于从量变积累到质变突破的发展过程中,遵循质量互变规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摒弃急功近利的“显绩崇拜”,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本质上是要求共产党人不图虚名、不务虚功,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初心,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以厚重的量变支撑起高质量的质变,让显绩更有成色、潜绩更加坚实。
把握好“当下”与“长远”的关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关于功绩的辩证理解和历史眼光,正确政绩观正是其时代传承。把握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要求在历史的延长线上看待当下的政绩创造,统筹短期、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反之,那些热衷于追求上级领导“可视范围”内的业绩、打造立竿见影的“短平快”工程等,消耗的不仅仅是人力物力财力,更是民心与信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强调的是“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跑好“接力赛”的历史耐力,彰显了共产党人着眼长远的格局远见和为民尽责的执政担当。
把握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相互依存、相互规定。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既要发挥局部的独特作用和相对优势,又要加强全局的引导性、规定性,使局部服从和支撑全局、全局统领和带动局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跳出本位主义、分散主义的狭隘视野,胸怀“国之大者”,“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大局观,既在宏观层面上研判整体发展形势,又善于在微观层面上破解民生难题,在统筹兼顾中实现协调发展,在取长补短中提升整体效能,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
4、正确政绩观的评价标准
正确政绩观从大历史观的宽广视野和深厚情怀出发,以实践、人民、历史三重向度为价值坐标系,为科学评价党员干部的政绩创造提供了根本尺度。
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进步的终极目标。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然要求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发展方式变革夯实人民美好生活的物质根基。同时,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现代化发展的价值锚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以正确政绩观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阶梯式演进、前后相继、不断进步的历史过程,任何伟大的事业都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续奋斗。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以大历史观把握中国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大势,为政绩创造提供了短中长期相衔接的历史坐标。“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所彰显的正是一种超越个体生命存在时空的大气魄、大境界,这正是马克思主义者质朴信念和崇高品格的生动写照。党员干部应自觉把政绩创造置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宏大历史格局中来谋划,置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火热实践中来推进、来检验。
以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相统一丈量和检验政绩创造。历史的丰碑和群众的口碑是一体的。政绩观的检验,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统一体,既要与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顺应生产力进步方向的历史尺度相适配,体现政绩创造的合规律性;又要与彰显人的主体性、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价值尺度相契合,确保公权力的行使与公共职责的履行始终指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政绩创造的合目的性。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让每一项政绩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作者:张晓萌,系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