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6日 Fri

公告(14-15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06月26日 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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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版:公告(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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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6月26日 Fri
2026年06月26日

公告(14-15版中缝)

公告专栏

  ■作废声明:北京百顺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72554118M)作废法定名称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墨与非凡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55265374K)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紫水晶宫娱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8776349X7)作废合同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颐正家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483217024)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北京国投医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996065152)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减少至1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韶关市乡镇企业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200MJL100359H)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电话:0751-8880020。

  ■注销公告:韶关市美容美发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200MJL1003089)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电话:0751-8880020。

  ■注销公告:北京贰伊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CC09K01C)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阚秀芬,清算组负责人:阚秀芬,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开江县集邮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11723MJQ604417A,经研究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请相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申报债权债务,联系人:蒋豪,电话:18382410802,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延安信用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10600MJU667298U)经研究决定,停止经营。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延安信用协会,2026年6月26日。

  ■注销公告:赣州市南康区蟠桃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0703MJD0672833,经理事会同意现决定清算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谢宝林,电话:13177739919。

  ■注销公告:赣州市南康区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0703MJD06797XA,经理事会同意现决定清算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谢宝林,电话:13177739919。

  ■注销公告:郴州市北湖区实验教学研究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1002580929114C),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请债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正在开展清算,特此公告。联系电话:  0735-2112986,郴州市北湖区实验教学研究会,2026年6月26日。

  ■注销公告:北京市平谷区再阳光书画院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主管单位同意,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组长:周明智,成员:周国红。联系电话:13716333298,联系人:周国红。请债权人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康享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BC2Q63,经合伙人决议,拟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人:张慧、纪男、苍车、闫森堂、张梅林,请债权债务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企业清算组申请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解散公示信息:北京远洋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5H0WT54,成立日期:2004年6月18日,解散事由:公司于2008年2月13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南漳县薛坪镇农民用水者协会注销公告:南漳县薛坪镇农民用水者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20624MJH688482U)经本单位研究决定。请各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自公告之日起  45天内向协会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本协会将依法向社会团体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南漳县薛坪镇农民用水者协会,2026年6月26日。

  ■公告:本企业北京远洋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刘宗波、桑玲玲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刘宗波、桑玲玲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刘宗波,电话:18947056777。

拍卖公告

  平舆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15日10时至2026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为王银名下位于河南省平舆县车舆大道与德馨路交叉口西北侧平舆碧桂园29号楼1单元2503号,预告登记号:Y20193931不动产,建筑面积:124.89平方米。起拍价为:449604元,保证金为:40000元,增价幅度为:2000元。咨询电话:0396-5005220,手机:19913535565(史法官)。

  平舆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孟庆红、柴素玲、闫中卫、王全贺、王田、刘淼、徐震、杜清华:亳州仲裁委在2025年9月17日受理了申请人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孟庆红、柴素玲、闫中卫、王全贺、王田、刘淼、徐震、杜清华8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本委多次送达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现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亳仲裁〔2025〕555、556、558、565、573、576、577、580号仲裁通知、举证通知、仲裁员选定书、仲裁规则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后于2026年8月14日15时为开庭时间。联系电话:0558-5115897,地址:亳州市海关大楼7楼。

  亳州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彬洋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原告蚌埠市金添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8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鲍传军:本院受理原告廖元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18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安徽新鲜主义餐饮有限公司、浙江珠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周加志:原告安徽安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304民初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陕西朗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安徽天成冷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陕西朗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第二分公司、陕西朗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1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王盛捷:本院受理原告肖青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鲁1723民初17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盛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肖青云借款400000元;二、被告王盛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肖青云律师费3000元、保全保险费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650元,保全费2520元,均由被告王盛捷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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